资深跳水教练于芬28日对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关于“检举门”的表态提出疑问,并且指出涉及自己的奖金发放清单涉嫌造假。于芬昨天表示,她已经聘请了律师,并且将相关举报材料直接递交给了检察机关。在确凿的事实面前,在司法机关介入的情况下,她不相信中国体育圈能游离于国家法律之外。
不过,于芬表示,追回数百万元的奖金并不是根本目的,自己只是希望弄清楚,什么人在操纵中国跳水队的奖金发放程序,为什么疑点如此之多的程序却可以堂而皇之地存在了近10年。○综合新华社电
[“检举门”回顾]
一封检举信状告周继红私吞奖金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1月28日,于芬将一封检举信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纪委。于芬在检举信中写道,自己指导过的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等多名中国跳水队队员,在奥运会、世界杯等国际大赛上多次获得冠军、亚军。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作为教练的于芬应当获得高达数百万元的奖金,但于芬只得到十几万元。于芬因此怀疑中国跳水队负责人周继红私吞自己的奖金,并请求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对此作出深入调查。
今年3月,于芬第一次通过媒体公开检举周继红,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及相关人士只是以“账目没有问题”予以回应。上周四晚,这封针对周继红的检举信在网上曝光,随后几天,于芬检举周继红私吞奖金一事再度成为热点。面对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态度仍旧是“账目没有问题”。于芬多次公开表示,如果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账目确实没有问题,游泳中心就应当公示自己签收奖金的明细表以正视听。游泳中心对此则未予答复。
[总局监察局裁定结果]
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
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相关负责人27日表示,“2008年1月30日,我们收到于芬反映跳水队领队周继红贪污其奖金问题的举报信。经监察局协调,游泳中心组织人员就于芬举报信中提及的7名运动员18笔奖金发放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其间翻阅了有关财务资料,除于芬自己领取的奖金外,其他奖金由5人代为领取。核查结果表明,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
[“检举人”于芬回击]
奖金发放清单上的签名存在造假
于芬28日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她并未委托其他人为自己代领奖金。在上文提到的“5人”中,有些人她根本不认识,而有人已经向自己证实从未为她代领过奖金。因此,于芬认为奖金发放清单上的签名存在造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