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金牌队伍中国跳水队,再一次飘摇在了风口浪尖上。一封由原国家队副总教练于芬发出的实名举报信突然曝光,在这封举报信中,于芬认为国家跳水队领队周继红克扣了自己奖金达到百万之巨。虽然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负责人对此事进行了解释,但是并不能得到于芬的认同,于芬表示涉及自己的奖金发放清单涉嫌造假,并且已经聘请了律师,准备提请司法介入。
■序幕:于芬实名检举信曝光
这封被曝光的检举信,是2008年1月28日于芬提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的,从这封实名检举信里可以看到,在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及何姿等10名队员的身上,均存在着于芬本应拿到更多的奖金,但只拿到15.7万元的问题。
检举信说,悉尼奥运会结束后,湖北省对夺取一金一银的伏明霞进行了奖励。按理,于芬作为伏明霞的主管教练,也同样会有奖励,湖北体育局回答:“于芬的奥运会奖金全部交到了国家队领队周继红手上。”
于芬表示:“近十年来,按照有关规定,我理应享有相当数额的奖金,累计下来已达几百万之巨。”
■发展:总局回应奖金无问题
于芬的检举信一曝光,就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
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负责人27日对此事进行了表态:“经监察局协调,游泳中心组织人员就于芬举报信中提及的10名运动员18笔奖金发放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除于芬自己领取的奖金外,其他奖金由5人代为领取。核查结果表明,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
■高潮:于芬已请求司法介入
对于总局监察局的表态,于芬昨天提出了质疑,并且表示,自己已经聘请律师,将相关举报材料直接递交给了检察机关,她不相信中国体育圈能游离于国家法律之外。
于芬表示:“在发现有5人代我领取奖金后,我曾当即指出,没有委托过这5人代领奖金,也没有从这5人手中拿到过任何奖金,这5人中有的人我甚至都不认识。”于芬说,在自己找到5名代领者中的一人后,发现这名代领者的签名是被复制到领取单上的。这名代领者已经为于芬的律师写下了书面证明,证明从未为于芬领取过任何奖金。
于芬表示,这件事也反映出游泳中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在问题。而且游泳中心跳水部的某位领导曾经告诉她,跳水队的奖金就是由周继红分配的。
于芬说,她还发现,在国家体育总局纪检部门宣读奖金签收清单时,有一笔奖金数额是16.8万元,但实际收到的只有13万元,而跳水队留存的单据上却注明为19万元。
据于芬的法律顾问介绍,现在需要弄清的一个基本事实是,这么多的奖金现在到底在哪?如果还在跳水队,可以采取内部行政手段解决;如果有人冒领,可以采取民事途径解决;如果是虚构身份,则涉及到欺诈和诈骗;如果其他人利用职务之便占有,便是贪污的问题了。
(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