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于9月13日发布《二八年 第24号 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运动会闭幕式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全文如下:
2008年北京残奥运动会闭幕式定于2008年9月17日(星期三)20时在国家体育场举行。届时,将有14万余中外宾客出席闭幕式。为保障闭幕式顺利进行,确保与会人员安全、有序集结和疏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于闭幕式当天,对奥林匹克中心区周边及相关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17日14时30分起至闭幕式结束,采取下列交通管理措施:
(一)由安立路小关路口(不含)向西,经北土城路至北辰西路南口双向,除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残奥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以下简称“残奥会专用车辆”)、闭幕式专用车证的车辆,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交通管控区内小区居民和单位车证的车辆(以下简称“管控区车辆”),残奥会公交专线车辆、公共汽车及持闭幕式入场券的残疾人乘坐的出租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二)由北辰路北土城路口至北辰桥主辅路,除残奥会专用车辆、残奥会公交专线车辆和持有闭幕式专用车证的车辆,以及持有组委会核发的有效工作证件(以下简称“残奥会专用证件”)、闭幕式入场券的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由北辰西路南口向北至民族园路口(不含辅路),由民族园路口向东至北辰路,除残奥会专用车辆、残奥会公交专线车辆、管控区车辆和持有闭幕式专用车证的车辆及持闭幕式入场券的残疾人乘坐的出租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四)由北辰西路民族园路口向北至北辰西桥主辅路,除残奥会专用车辆、残奥会公交专线车辆和持有闭幕式专用车证的车辆,持闭幕式入场券的残疾人乘坐的出租车,以及持有残奥会专用证件、闭幕式入场券的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人员通行。北辰西路东侧居民小区、单位的车辆和人员凭有效证件可通行此路段辅路。
(五)由北辰西桥向北,经北辰西路至大屯路口双向主辅路,除残奥会专用车辆、残奥会公交专线车辆和持有闭幕式专用车证的车辆,持闭幕式入场券的残疾人乘坐的出租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持有残奥会专用证件、闭幕式入场券的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人员通行。
(六)由北辰西路大屯路路口向西至林萃路南口双向主辅路(不含地下隧道),除残奥会专用车辆、残奥会公交专线车辆和持有闭幕式专用车证的车辆及持闭幕式入场券的残疾人乘坐的出租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七)由林萃路南口向北,经林萃路至科荟南路西口(含)双向,除残奥会专用车辆、残奥会公交专线车辆、管控区车辆和持有闭幕式专用车证的车辆及持闭幕式入场券的残疾人乘坐的出租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八)由科荟南路西口向北,经林萃路至域清街东口(含)双向,除残奥会专用车辆、残奥会公交专线车辆和持有闭幕式专用车证的车辆,持闭幕式入场券的残疾人乘坐的出租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持有残奥会专用证件、闭幕式入场券的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人员通行。
(九)由域清街东口(含)向西,经域清街至水源九厂东侧路南口(含)双向;由水源九厂东侧路南口(含)向北,经水源九厂东侧路至水源九厂东侧路北口(含)双向;由水源九厂东侧路北口(含)向东,经奥林匹克公园北部赛区公交场站北侧路至林萃桥下(含)双向,除残奥会专用车辆、公共汽车、管控区车辆和持有闭幕式专用车证的车辆,持闭幕式入场券的残疾人乘坐的出租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