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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残奥会自行车比赛 观众观赛有讲究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9月07日18:06  新华网

  新华网消息自行车是残疾人体育的新兴项目,最早只有视力损伤的运动员,使用双人自行车参加比赛。在1988年首尔(汉城)残奥会上首次出现自行车公路赛,标志着自行车运动正式成为残奥会比赛项目,1996年亚特兰大残奥会增加了自行车场地赛。

  残奥会自行车项目对于运动员分级,需要根据运动员不同残疾种类和残疾程度进行功能分级,主要划分为四大类,不同级别的功能类型。第一是视力损伤。根据运动员残疾程度由重到轻分为B1、B2、B3级。只要达到最低参赛标准的B3级运动员均可参加VI级别的各项比赛;第二是肢体残疾。根据截肢及相关残疾运动员的残疾程度由轻到重分为LC1、LC2、LC3、LC4级;第三是脑瘫。根据脑瘫运动员的残疾程度由重到轻分为CP1、CP2、CP3、CP4级;第四是严重下肢残疾。根据使用轮椅和手动自行车运动员的残疾程度由重到轻分为HCA、HCB、HCC级。

  由于不同残疾类别的运动员有着不同的身体障碍特点,他们大多在比赛出发时都存在控制赛车和身体平衡的障碍,特别是脑瘫运动员,起动时存在的难度更大。因此残奥会的自行车比赛中,当运动员出发时,现场的观众要保持安静。一是使运动员能够有一个平静的外界环境,减缓他们的心理压力;二是使运动员能够集中精力按倒计时电动发令提示音准确地出发。

  在公路赛道沿途观看比赛时,观众不能接触或帮助运动员,更不能向运动员的身上和车上洒水。否则,运动员不但失去比赛的资格,而且还可能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危险。

  观众在沿途观赛时,不要超越隔离区和穿越赛道,以保证自身和运动员的安全。

  北京残奥会自行车比赛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比赛,7日至10日在老山自行车馆举行场地自行车赛,12日至14日举行公路自行车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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