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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椅篮球的项目特征
轮椅篮球是一项对抗性较强的比赛项目,运动员是由下肢截肢、儿麻或脊柱损伤的选手组成。最大的特征就是运动员通过轮椅在篮球场上进行比赛。除了许多特殊规则外,轮椅篮球与一般篮球从场地到规则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每一名运动员都有自己的医学分级分。
比赛中,上场的5名运动员的医学分级总分不得超过14分。轮椅篮球没有两次运球违例,但场上队员持球移动时,推动轮椅1~2次后就必须拍球一次或多次,或传球、投篮。比赛时,运动员的脚不能触击地面,臀部亦不能离开轮椅。
轮椅篮球的历史沿革
轮椅篮球是属于残疾人的篮球运动,对他们而言,这项运动激情澎湃、魅力无穷。技术和体力的挑战、闪电般的速度是轮椅篮球和普通篮球所共有的特点,也是它成为残奥会最引人注目项目之一的原因。对普通观众来说,它是残疾人项目中最具观赏性的竞技项目之一。
1946年,一名叫格特曼的德国医生为了帮助在二战中受伤的士兵康复,将作为脊髓损伤治疗手段的轮椅马球改为轮椅篮球,并组织了首次轮椅篮球比赛。当时的比赛使用的是日常生活轮椅。不久,由于轮椅篮球运动的不断发展,比赛日益激烈,竞技轮椅得到开发,轮椅篮球比赛规则也对轮椅进行了明确规定,随着竞技轮椅的开发、发展,轮椅篮球也变得越来越普及。
正是因为轮椅篮球作为理疗手段而取得了成功,轮椅篮球运动才在世界上变得越来越盛大。特别是作为篮球发祥地的美国,轮椅篮球快速得到了普及。1949年,全美轮椅篮球协会成立。轮椅篮球作为竞技项目成为正式组织的体育运动项目。此后这项运动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目前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从1960年第1届罗马残奥会至今,轮椅篮球一直都被列为残奥会正式比赛项目。是残奥会最受观众欢迎和喜爱的比赛项目之一,也是电视台转播频率很高的项目之一。
我国残疾人轮椅篮球运动始于1984年。轮椅篮球被列为第1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表演项目。1987年8月,在河北唐山举行的第2届残运会上,轮椅篮球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1995年,北京队代表国家队参加了在日本举行的奥运会预选赛。这也是我国轮椅篮球所参加过的最早国际轮椅篮球联合会的国际比赛。参加此次比赛的澳大利亚队在本次残奥会上获得冠军。2000年和2003年我国国家队分别在日本和澳大利亚参加了残奥会预选赛,终因实力悬殊没能取得残奥会参赛资格。
第13届残奥会轮椅篮球项目设置
第13届残奥会轮椅篮球比赛设男子和女子2个比赛项目。
轮椅篮球比赛的场地、器材、设施
残奥会轮椅篮球场地与奥运会篮球场地相同。
轮椅是比赛中的特殊装备,有以下几点要求:
(1)轮椅坐垫的厚度不能超过10厘米;3.5分、4分、4.5分的运动员,其坐垫厚度不能超过5厘米。座位上不能附加任何木板或是坚硬的东西。坐垫要厚薄均匀,硬度可以对角折叠。
(2)轮椅搁脚板前面水平横杆的最高点距地面的距离不能超过11厘米。
(3)轮椅座位两侧的支撑横杆距离地面的高度不能超过53厘米(表面到地面的垂直距离)。
(4)轮椅应有3~4个轮子——2个大轮安装在轮椅的后侧,1个或2个小轮安装在轮椅的前侧。包括轮胎在内,大轮的最大直径为69厘米。
(5)每个大轮上必须要有一手轮。
(6)轮椅的搁脚板下面必须安装防止损坏比赛场地的保护装置。
(7)轮椅上不允许安装动力装置、刹车和齿轮。
(8)不允许使用能在场地上留下痕迹的轮胎。
(9)轮椅上的扶手和其他的上体支撑装置不能超过运动员自然坐在轮椅时的腿和躯干的长度。
(10)轮椅后面可装置一或两个防倾斜小轮,用以保护运动员安全,但小轮下面的表面距地面的高度不能超过2厘米。
(11)轮椅前面或前侧面可安装保护水平横杆,该横杆可以是直的或弯曲的,但不许是尖且向前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