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产品其罪四:夸大产品的收藏价值和升值潜力
浙江省工商局在整治中发现,几乎所有产品都以“史无前例”、“全球绝版”、“百年不遇”等不实之词形容产品的收藏价值;以“产品全部是黄金打造”、“升值潜力不可估量”、“收藏原始股”等形容产品升值潜力。而事实上,销售的产品既不是奥运产品,又不是货真价值的收藏品,几乎没有任何收藏价值和升值潜力。
假冒产品其罪五:别有用心选择销售场地,误导消费者
这次查获的经营者,几乎都选择向文化气息浓厚的单位临时租借其场地进行经销,如图书馆、音乐厅、博览会展厅等。经营者在广告中不标明经营单位,仅标明经销场所,让很多消费者误认为是文化事业单位的经销点在销售奥运产品。
假冒产品其罪六:精心“策划”销售方式逃避检查
据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吴干冰介绍,所有这些被查获的违法经营点,多采用雇佣零时工充当销售人员,雇主一般不出现在公开场合,更有甚者,销售人员连谁是雇主都不知道。而且经营点也只放样品,如果消费者要购买,则由专人通过电话联系从别处送货过来,购物发票一般都要由北京方面提供而无法当场开具。
“这样的经营方式很隐蔽,要查处幕后的真正经营者很难。”吴干冰介绍说,执法人员前期进行暗访时,一些经营点的工作人员警惕性十分高,如果不是跟进的执法行动迅速有效,很可能被其逃脱。
据悉,针对目前奥运产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浙江省工商局今天要求该省各级工商机关重拳出击,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深挖细查、以点促百、举一反三等方式严惩侵权行为。同时,也通过加强宣传、严厉打击各类广告违法行为,规范奥运广告市场。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吴干冰也表示,工商部门将充分运用各项监管职能,着力构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长效机制。对已经购买了假冒奥运产品的消费者,工商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全力支持他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浙江省工商局也提醒准备收藏奥运产品的消费者,购买奥运产品应通过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查询奥运特许产品名单,并在奥运产品授权专卖店购买,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商部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要一定要到特许加盟店购买奥运特许商品,以防假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