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保险:看得见蛋糕 吃不吃得着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7月18日14:49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记者 白志标

  奥运会在中国的举行不论是经济学家还是普通百姓,无一例外地都强调奥运会极大地拉动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在日前举行的北京奥运经济论坛上,经济学家、奥林匹克研究专家从各自的角度阐述了奥运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另一个事实:在正在快速发展的体育产业中,体育保险却与10年前相比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在国外,体育保险业在体育产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都还没有开发体育保险。”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语重心长地说。

  体保发展“雷声大雨点小”

  体育保险第一次受到国人关注,大概是在桑兰在1998年美国友好运动会上摔伤之后。友好运动会为她提供的1000万美元的高额医疗保险不仅使她得到了最好的治疗,而且也让我们第一次知道了体育保险的作用。随后,上至国家体育总局,下至平民百姓,无不把目光聚焦于体育保险。然而,发展体育保险的呼声延续数年,其发展却仍举步维艰。在国际体育保险日渐覆盖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同时,我国体育保险却仍徘徊在运动员意外伤害和死亡险种上,其他的责任险和财产险基本上是一片空白。

  从国内各大保险公司的产品目录中可以发现,有针对性的、能充分体现体育运动特色的保险产品难以寻觅。为详细了解体育保险产品开发现状,记者致电国内几家知名保险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言辞谨慎,负责外宣的工作人员话语中略带遗憾地说:“目前我们公司的产品还没有涉及体育保险,至于今后是否会开发相关产品,因涉及到上市公司的预期,不便透露。”

  海尔纽约人寿有关人士坦言:“体育运动高难度、高强度、高对抗和高标准决定了其高风险性,死亡率、伤残率都较高,这使得保险公司赔付居高不下。作为营利性企业,保险公司为保障经济效益,目前基本上都把高风险的运动项目作为除外责任排除在外。”

  目前真正从事专业的体育保险业务也只有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桑兰的不幸使得国家体育总局主管部门下定决心实施关于运动员人身保险的计划,至此,我国体育保险商业化尝试拉开帷幕。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的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先后向国内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两期运动员伤残保险,参保人为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基金会每年缴费100万元,运动员每年只需缴纳40元至100元费用,保费根据运动项目而定;运动员在死亡和伤残时最高可得到30万元赔偿,保险期从运动员进入国家队开始,一直到国家队生涯结束。

  “但由于商业保险的险种在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以及理赔程序太过复杂等原因,这项计划的开展并不顺利。”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体育保险部工作人员表示。因此,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改变商业保险模式,推出内部互助保险在全国12个省市试点的同时,对伤残等级标准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按运动项目伤残风险实行了分类缴费。2002年,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有专家称,互助保险并不等同于商业保险,现行的互助保险所支付的理赔金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赔金,只是一种特殊的抚恤金。“我们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一定费用,属于福利性保险。”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体育保险部的这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这样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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