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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严禁使用涉奥标志 非商业行为也可视为侵权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5月09日11:55 足球-劲体育
现在有一些电视台经常出现福娃、“祥云”火炬等涉奥标志,但并不是商业行为,这是否构成侵权?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8日说,一切未经授权使用涉奥标志的行为,无论是否以赢利为目的,都是被禁止的。 他说,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北京奥组委依法享有涉奥标志等作品的专有使用权,有关条例对此已有明确的规定。在保护相关权利方面,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授权使用,未经授权禁止使用。 新浪体育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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