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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郑州站竞赛规程(2)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01:37 新浪体育
冠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30000元 亚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15000元 3-4名各获奖杯一座,奖金各人民币9000元 5-8名各获证书一份,奖金各人民币6000元 9-16名奖金各人民币4000元 17-32名奖金各人民币2000元 单杆高分者获奖杯一座,奖金5000元 (1名) 单杆147分选手获奖杯一座,奖金14700元 十、仲裁、裁判人员: 仲裁委员会主任:杨俊安 仲裁委员:张晓冬、李罡、徐晨革 裁判长:吕康明 副裁判长:施 明 裁判员:由中国台球协会指派8名 记录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8名 十一、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资格赛的工作人员、裁判员、选手请于5月14日14:00前到河南省郑州市顺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未来易居酒店报到。 参加正赛的选手请于5月20日14:00前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二七路天河大厦报到。 十二、参赛经费: (一)每名参赛选手向赛事组委会交纳报名费200元; (二)赛会从选手进入第二轮比赛开负担选手比赛期间住宿,其它费用自理; (三)参加资格赛的选手全部费用自理; (四)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酬金由赛会负担。 十三、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 (二)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 (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四)比赛场地禁止吸烟,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五)选手比赛时必须着标准比赛服装(系领结,穿马甲,深色西裤,黑色皮鞋); (六)参赛正赛和外卡附加赛的选手参加各类正式活动时必须按要求着西装,系领带。 (七)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八)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九)选手严禁佩带饰物参赛,佩带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台球协会认可(每名参赛选手仅在右胸前拥有一块商标权),赛事组委会有权决定大赛期间裁判员、参赛选手胸前标志内容及形式; (十)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十一)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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