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项治理兴奋剂药品 共查处32家违法企业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4月08日16: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8日电 今天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了“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和兴奋剂专项治理情况。

  据颜江瑛介绍,目前,中国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许可的企业有188家,药品批准文号355个。在全国联合专项治理期间,有关部门对有违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的18家企业,已责令停止生产、停止网上宣传并对库存产品进行了查封。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14家企业,其中有5家是非药品生产企业,9家为零售药店,全部责令停止经营,并依法进行了处罚。其中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鞍山市非法销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零售药店从快、从严查处,一律给予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介绍,在全国联合专项治理期间,国家药监局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对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购销渠道,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二是监督检查零售药店经营情况。禁止销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三是根据有关规定,兴奋剂实行处方药管理,检查零售药店是否凭处方销售实施处方药管理的兴奋剂;四是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核查是否有未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警示语的药品。自今年5月1日起,应标注而未标注“运动员慎用”警示语的药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召回,经营企业要主动下架,停止销售。

  颜江瑛表示,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共同进一步开展生产经营兴奋剂专项治理。她表示,中国政府的上述措施并不是奥运会前的应时之举,而是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全面强化兴奋剂管理,大力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世界反兴奋剂事业做出应有贡献。(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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