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组委:奥运期间游行示威须先向公安机关申请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16: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2日电 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刘敬民在今天下午举行的政协委员谈奥运会筹办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不论境内外人士,在奥运会期间都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举行游行示威活动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请。

  刘敬民表示,中国组织奥运会是为了更好的发扬奥林匹克精神,不希望更多的政治因素干预体育,更不希望全世界运动员的盛会成为与体育精神相违背的政治表演。

  刘敬民指出,至于游行示威活动,到北京参加奥运会的,不论境内或境外人士,都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首先要向北京市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国的法律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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