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千万人次获益 进入全面试点阶段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9:27  辽宁日报

  第二批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学校日前正式公布,目前开放学校和单位已达到531个,覆盖29个省、市、区,这项工作从今年起进入全面试点阶段。

  局部试点“开放”

  受益群众上千万人次

  在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会议上,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盛志国表示,按《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工作方案》,2006年至2007年为局部试点阶段,2008年至2009年为全面试点阶段。两年来,各试点单位初步探索出了有偿开放与无偿开放相结合、学校与街道社区共管、市场化运作、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形式运营等行之有效的开放管理模式,取得了初步效果。

  盛志国指出,试点过程中,各地积极把推进学校教育资源和社区资源共享作为构建和谐社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开放”拓展了广大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的时间与空间,促进了学校与社区的良性互动,也为学校体育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

  调研统计,局部“开放”试点期间,12个试点地方共开放体育场馆795个,面积近88万平方米。一年接待健身群众超过1200万人次,其中青少年、退休人员是主要健身人群。

  “开放”内容相对简单

  发展不够均衡

  但是,“开放”工作发展不均衡。盛志国说,一些管理部门对“开放”工作必要性认识不够,思想上有畏难情绪;一些体教部门密切协作的意识有待提高;安全、经费等一些制约“开放”工作的问题还未得到真正破解。

  部分 “开放”试点还处于简单状态,仅是做到“打开大门,请来健身”,综合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在如何主动、更好地组织、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提高开放的综合效益方面挖潜不够。

  “开放”工作配套法律法规尚需健全。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要求和原则,应及早制订管理办法,保证“开放”工作可持续发展。开放要有序、有度、有偿、有利、有法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指出,“开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防止简单化、表面化。实现可持续的良性开放,要做到“有序、有度、有偿、有利、有法”。

  对于“开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参与会议的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也强调,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必须纳入当地政府的统筹领导下,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当中;要坚持因校制宜、分类指导,尽可能地为学校所在社区的居民提供参加体育锻炼的条件;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制订一套严格的完善的管理办法,把安全管理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 俞 俭 李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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