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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中心拒绝于芬归队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1月26日00:13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本报讯 昨天下午,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李维波首次对功勋教练于芬要求重返国家跳水队执教一事做出正式回应,他表示“经研究,根据备战工作的总体安排,中心认为目前没有调整国家队教练班子的必要”。并从四方面阐述了其中的原由,这意味着于芬近期重返国家队无望。 一、现有教练队伍结构合理,完全满足备战要求 目前,中国跳水队正在备战2008年世界杯跳水赛和奥运会,全队上下人员稳定、士气旺盛、结构合理、配合默契,各方面工作进展顺利,备战氛围良好。现有的训练班子来自各省市体育局,是一支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工作勤奋的队伍,经过数次大赛的磨练以及不断的筛选、调整和充实,这支队伍完全可以满足当前备战和参赛任务的要求。 二、调整要从大局出发,以国家队需求为前提 经过跳水界几代人几十年来的团结一致、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和不断进取,跳水项目已经成为我国竞技体育的一个优势项目,这个成绩应当归功于所有在中国从事跳水工作的人们。 面对百年圆梦的北京奥运会,一些曾经培养过世界冠军的省市队教练员都曾提出过类似的想法,希望能够到国家队直接为奥运会做出贡献。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认为要从备战奥运会的大局出发,以国家队的需要为前提。 三、跳水队实行“队委会领导下的领队负责制” 目前国家队的各项工作正处于运转有序当中,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08年奥运会备战工作组织管理办法》和《2008年奥运会国家队备战工作管理办法》,结合近年来国家跳水队的实际情况,我们重新修订了《国家跳水队队委会机构与职责》,并于2006年11月上报了国家体育总局,其中明确规定“国家跳水队队委会是国家队的领导机构,实行队委会领导下的领队负责制。”队委会成员包括中心领导、国家队领导、跳水部领导和主要教练员。 因此,所有跳水队的重大事宜,诸如制定、建立队伍的管理体系和运作模式、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制定具体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也包括制定人员调整方案等等,均要由队委会集体进行研究,并经游泳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这一做法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中国跳水国家队渴望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跳水项目曾经为国家做过重要贡献,长期以来始终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被寄予厚望的同时也承担着巨大的压力。我们在备战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理解跳水项目,共同为我们的备战工作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范围。(小 雯)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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