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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出:奥运场馆赛后利用应组建“业主联盟”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16:06 新京报
本报讯在本次人代会上,北京市人大代表张立华提出,针对奥运场馆的赛后维护利用,市政府应当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为迎接奥运会,北京需新建或改扩建31个比赛场馆和40多个独立训练场馆,总投资200多亿。奥运会结束后,场馆资源的开发利用是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张立华代表在题为《市政府应该尽快成立奥运场馆管理机构,提前考虑奥运场馆赛后使用问题》的议案中提出,2000年的悉尼和2004年的雅典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存在诸多教训,北京奥运场馆在修建过程中虽然也采取了一些便于赛后利用的措施,如通过招标确定业主,使建设单位拥有日后的经营权,但这多是开发商从经济利益角度的孤立考虑,有一定的局限性。 张立华代表建议,政府应尽早成立管理奥运场馆的专门机构,研究并管理奥运会后北京各大体育场馆的开发、利用问题。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奥运场馆赛后利用营造良好氛围,使各开发商能在规范的环境下展开良性竞争。同时应当成立业主联盟,使各奥运场馆的业主形成战略联盟,共同协作开发利用,形成整体规模,这样既便于融资,也便于政府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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