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冬梅状告恩师案开庭 王德显未到孙英杰为艾做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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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9:46 新浪体育 | |||||||||
查看全部体育图片 循环图片 新浪体育讯 今天上午9时08分,艾冬梅等3名队员状告前教练恩师王德显一案在海淀法院复兴法庭开庭,王德显没有到庭,代表他出席的是此前一直代表他说话的王和与律师张巨雷。而艾冬梅一方则包括艾冬梅、郭萍和李娟三人,并有律师许子栋和在前一天被许子栋称为“秘密策略”的另一名律师吕君。王和在辨证中一直戴着一幅墨镜。 在现场有来自全国的数十家媒体记者70多人进入法庭旁听,光来自中央电视台和北
由于记者太多,现场有些混乱,因此原定9点开庭的法庭推迟了8分钟才由当庭的女法官宣布开始。 在开庭后,法官首先询问双方是否有和解的可能,双方都拒绝和解,官司正式开打。 首先由艾冬梅一方提供证据,艾的律师提交了10份证据,其中包括工资表169534元、火车头体协的证明由王德显代为保管存折、艾冬梅工商银行的存折表、明晰表,中国工商银行存折一张、农业银行取款明晰表、铁路职工工作证(证实艾依旧是火车头职工的证明)等,甚至还包括一张DVD,和王德显另一名弟子——孙英杰的证词。 在证词中,孙英杰证明自己在队期间,曾经签署了大量的单据,单据的具体内容王德显不让看,对签字内容也不知道,并且如果不签就会遭受暴力殴打,并证实艾冬梅也是在极不情愿的暴力情况威胁下签了大量的单据。 这一证词如果被法庭采信的话,相信将会对王德显手中最有力的证据——艾冬梅等人在队期间签署的营养费单据造成严重打击,从而动摇王德显一方在金钱使用上为自己辩护的理论基础。 而王德显一方也递交了自己的证据,里面也有火车头体协的证言。在双方对对方证据进行简单查看后,王德显的律师王和提出了问题,认为孙英杰在北京,应该可以到庭作证,要求艾方的三名证人在下次出庭时到庭作证。对此艾冬梅的律师同意,表示届时孙会到庭。 随后,艾冬梅的律师许子栋和吕君提出,原告艾冬梅等三人对于诉讼请求的标的额都有所改变,艾冬梅的诉讼请求从5万增加到111222.86元,郭萍的标的从5.1万增加到92239元,李娟从原来的2万多增加到38209元。 随后法官表示,本次法庭只是进行了证据交换,将给双方一次取证期,在15天之后再进行一次证据交换,具体时间是在27日下午2点进行。整个法庭审理进行了38分钟就在9时46分结束了。(周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