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案终审 判决书原件第19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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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4:12 新浪体育 | |||||||||
判决书原件第19页 查看全部体育图片 循环图片 新浪体育讯 12月15日北京消息,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精品购物指南》侵犯刘翔肖像权的侵权行为成立,需于30日内登报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两万元人民币。 上一页 看大图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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