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夺冠肖像权被白用 郭晶晶遭别墅商家"忽悠"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16:50 扬子体育报 | |||||||||
本报记者张浩宇报道 “晶晶被那个房地产商给忽悠了一下!那个事情黄了,别说别墅,别野也没了……”一位知情人士昨天向本报记者透露了奥运冠军郭晶晶被“骗”的事情。 原来,去年的雅典奥运会上,当时郭晶晶分别获得女子三米板单人和双人两枚金牌。在雅典跳水馆的现场,一位不远万里飘扬过海从郭晶晶老家飞过来的商家代表拿着一个企业的匾,要求刚从领奖台上下来的郭晶晶捧着给他照像,并且当场承诺说“我们送一套我们
据悉,奥运会尚未结束,该企业就用郭晶晶的这个照片在当地进行了大肆宣传。但宣传归宣传,对方承诺的赠送别墅一事却不再有人对郭家提起。奥运会结束之后,郭晶晶休了一个长假,忙着放松的她很少回家,也想不起来还有这个事情,等她结束休假回到河北省队训练的时候,仍然无人跟她说起这个事情。“后来晶晶就去了北京国家队那里了,更没时间顾着这个事情了,老郭问过这个事情,但对方不再有雅典奥运会时候的态度和热情了。”该知情人士如此解释说。 其实,这个事情郭晶晶如果要是打官司的话肯定赢,毕竟对方当时口头承诺了,而且回去在广告上也都使用了郭晶晶的肖像权,但问题麻烦的是,当时这家房地产企业是和河北省体育局签订的有关合同,“郭晶晶和她的家人不具备告人家的主体资格,如果要打官司应该是体育局出面,毕竟合同是他们签的,但一牵涉单位的事情就难办,谁出头啊……”该人士认为,事情发展实在难以预料,如果郭家铁心要或者对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晶晶得到房子应该没问题,但如果事情一直拖下去,恐怕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