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运花游裁判再惹置疑 水平不足打分竟是只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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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1:4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十运会花样游泳比赛22日晚在南京奥体中心游泳馆落下帷幕,集体、单人和双人3枚金牌分别被江苏队、天津队和北京队夺走。与这3支最高兴的队伍相比,四川队则称得上是最悲情的队伍,她们在集体和双人两项比赛中都屈居亚军,与金牌擦肩而过。不少看台上的观众都认为这对四川队并不公平,甚至有媒体认为比赛结果早就“内定”好了。为此,记者找到了中国花样游泳队主教练,同时也是四川花样游泳队的主教练郑嘉。
花泳打分要求很高 与预料中的一样,十运会花样游泳3个项目的决赛毫无悬念。在团体比赛中,江苏队名列第一,四川队、北京队紧随其后;单人项目,天津队李震夺得金牌,江苏队胡妮和北京队顾贝贝分获银、铜牌;双人项目,北京队张晓欢/顾贝贝独领风骚,四川队蒋文文/蒋婷婷、广东队刘鸥/罗茜分列2、3名。决赛的结果和预赛时几乎如出一辙,就连各队选手的最终分数都没有太大变化,预赛时得多少分,决赛还是一样的分数,“结果早在决赛之前就已内定”的说法也因此悄然流传。 对于这样的说法,郑嘉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花样游泳裁判员队伍建设还不够完善,缺乏高水平裁判。众所周知,在所有的打分项目中都会有印象分,花样游泳也不例外。因此,这就要求裁判员有很高的素质,不能光凭印象打分。” 郑嘉告诉记者,花样游泳比赛分技术自选和自由自选两个部分,各以50%的成绩计算总分,而裁判员打分的标准主要是根据选手动作的艺术价值、技术价值、协调性和难度等几个部分。艺术价值是看选手全套动作所展现的艺术魅力和选手在比赛中的自我表现能力;技术价值是看选手动作的技术含量及完成情况;协调性是看选手的动作与所选音乐配合是否一致,双人和集体项目还要看选手间的配合是否协调;难度则是看选手在水中的游法以及花样的难度。 可尝试请外籍裁判 在十运会花样游泳比赛中,四川队在双人和集体项目中都有争夺金牌的实力,但最终都只获得一枚银牌,因此看台上出现了质疑裁判员打分公平性的声音。作为四川队的教练,郑嘉对此表示不便发表评论。她只是说,这次获得集体项目金牌的江苏队和获得双人项目金牌的北京队张晓欢/顾贝贝表现都很优秀。“江苏队和北京队中的部分队员也是我在国家队的学生,她们这次比赛的表现的确非常出色。” 郑嘉也同时指出,由于国内几支强队的水平都很接近,谁获得集体项目的金牌都不意外,江苏队能最后夺冠当然也有一定的主场原因。郑嘉说:“一般来说,培养一名优秀的花样游泳选手需要5至6年,而通过这么长时间的训练,只要正常发挥,选手在比赛中很少出现明显失误。这就对裁判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只有高水平的裁判员才能发现选手在比赛中一些细微的失误。” 通过本届全运会,郑嘉认为,今后我们可以学习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做法,邀请高水平的外籍裁判参与国内比赛的执法,因为本国裁判对本国选手非常熟悉,由于某些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容易出现打分上的偏差,而外籍裁判在打分时只针对选手的发挥而不认人,这样便可以更加促进国内花样游泳比赛时的竞争,同时也能增加比赛的悬念。 特派记者黄越滔本报南京9月22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