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五千年:中国传统体育之"鞠"竞赛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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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23:16 城市快报 | |||||||||
杨向东 唐代的鞠已非汉时的“以韦为之,实以物”的鞠,而是有球皮和球胆的气球。据唐徐坚(659-727)《初学记》云:“鞠即毬字,令蹴鞠曰戏毬。古用毛纤结为之,今用皮。以胞为里,嘘气闭而中蹴之。”《太平广记》卷二五七记载:归氏子弟曾以皮球的构造写诗来嘲笑皮曰休:“八片尖皮砌作球,火中 了水中揉,一包闲气如常在,惹踢招拳卒未休。”这
关于汉代蹴鞠场地设备及竞赛制度的记载太少了,如《蹴鞠》二十五篇早已亡佚了,但东汉文学家李尤有一篇很有价值的《鞠城铭》,有助于我们和其他资料相互印证,来了解汉代蹴鞠开展的情况。其文如下: 圆鞠方墙,仿象阴阳。 法月衡对,二六相当。 建长立平,其例有常。 不以亲疏,不有阿私。 端心平意,莫怨其非。 鞠政犹然,况乎执机。 铭文的前两句,说的是当时球场和球的情况。古人认为,天是圆的像车盖,地是方的像棋盘;同时又认为天属阳,地属阴。而“鞠”也是圆的,故像天,属阳;鞠场及其四周的围墙是方(长方形)的,故像地,属阴,所以称“圆鞠方墙,仿象阴阳”。另外,从《汉书·霍去病传》颜师古的解释得知,当时“鞠”尚不是充气的球,而是用皮子裹着毛的实心球。 “法月衡对,二六相当”,是说明球门的设置。鞠设两端的鞠域(球门),是仿照弯月的形状建造的。那么鞠域有多大呢?根据《汉书·外戚传》中皇后吕雉摧残戚夫人的记载,其高度约有半人高,只能容纳一个蹲着的人。鞠域一半各有六个,两面相对共有十二个。根据何晏《景福殿赋》的“注”得知,每个鞠域设有一个守门员,也就是说每方各有六个守门员,一共有十二个守门员。 “建长立平,其例有常”,是说明对组织这项竞赛活动的要求。“长”是各队的首位者,即队长。也就是说参加比赛的双方必须设有队长。“平”古语中通“评”,即比赛双方必须推选出评判人员,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裁判员。“例”是指比赛的准则、规程条例,也就是规则。“其例有常”意思是说比赛始终有一个稳定的竞赛规则,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则来进行。 “不以亲疏,不有阿私”,是对裁判员提出的要求,即裁判员执行竞赛规则要公正准确,不徇私情,不能因为与某一队或某些队员关系融洽就偏袒一方。 “端心平意,莫怨其非”,是对参加竞赛的运动员提出的要求,即运动员要端正球风,心平气和,即使输了球,也不能随便怨同伴或指责裁判员。 “鞠政犹然,况乎执机”,是讲球场上尚且有严格的规定,政府工作何尝不是这样呢! 李尤,字伯仁,广汉雒(今四川广汉北)人,曾于汉和帝、安帝、顺帝是以其文才任朝中官员,他写的《鞠城铭》是根据他所见所闻写成的。 《鞠城铭》虽然文字不多,但基本上反映了汉代蹴鞠场地的设置及竞赛活动的概况。这些内容说明,我国的足球运动发展到汉代已逐渐走向规范化和竞技化,有了一套比较完备的竞技体制。这在世界体育史上都是罕见的。《鞠城铭》中有关对裁判员和运动员道德作风要求的记载,说明我国古代早就重视树立良好的体育风尚,这在今天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