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管中心帮刘翔打官司 本人不用出庭维持正常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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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9: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唐恒)刘翔近日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北京一家报纸及相关的3名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125万元人民币。但据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专门成立的一个经纪人小组表示,为了保证刘翔的正常训练,田管中心全权代理此案的具体“维权诉讼”,而刘翔本人基本不用出庭,只需要在必要时提供一些相关的证明而已。 此次“维权诉讼”的起因,是北京这家报纸未经刘翔和田管中心同意允许,在10月21日的报纸头版,使用了刘翔的大幅照片,并配有“中友百货购物节”的广告。该期报纸的其它版面,也在未经刘翔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了他的照片。目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奥运会结束后,田管中心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经纪人小组,负责刘翔等奥运冠军的经济维权和市场开发。刘翔和田管中心认为,由于此次事件的被告,即北京这家报纸以及“中友百货购物节”未经他们允许擅自使用刘翔照片,而且还以盈利为目的。田管中心在和刘翔商议后,决定将此事诉诸法律。田管中心副主任王大卫表示:“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人,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都需要通过法律维权。运动员的肖像用于商业开发时,使用权应由田管中心和运动员本人共同决定,按照市场规则来进行运作。我们希望类似的事情以后不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