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广告牌“很霸道” 众多国际品牌“屈尊”变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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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19:1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透过电视台的法网转播,广大网球迷可以越洋欣赏众多网坛高手在红土地上的决斗。不知大家在欣赏比赛的同时有没有这样的感觉:法网的广告牌“很霸道”! 罗兰·加洛斯的中心球场有两圈场边广告牌,众多的国际品牌跻身其中。所有的广告牌都是用统一的色调制作的:底色是绿色、字体是深色。这就有点令人意外了,因为多数的国际品牌都有自己的CI计划,他们在制作广告时通常都会使用自己的固定色标,例如认刊
其实,有着很多限制而且收费不菲的法网广告牌能使众多国际品牌“屈尊”,关键原因是法网比赛太吸引球迷的眼球了———作为四大满贯赛事之一的法网以其独有的红土地特色、“黑马”频生的特点、107年的悠久历史和1326万欧元的高额总奖金吸引了全球所有的一流高手前来寻梦。法网也引来了全球超过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上百家电视台进行转播。据说,一场法网的单打决赛,估计全球有超过3亿人观看。如此好的广告平台自然有资本“霸道”,也自然能让众多国际品牌“屈尊”。 不过,说到广告牌“霸道”之最却不是法网。NBA的“霸道”更甚,他们在绝大多数的比赛场合都“封杀”广告牌,NBA联盟的组织者把收入的主要来源锁定在电视转播权上,他们把赚广告钱的机会留给了付出高额费用购买转播权的各家电视台。 相比于NBA和法网等国际赛事广告牌的“霸道”,我们的国内赛场却是截然不同的“风景”———“霸道广告”横行。很多的赛事组织者对愿意赞助的企业基本上是“百依百顺”,只要企业愿意赞助,他们的要求通常都会被满足。具体说来,“霸道广告”的“品种”还真不少: ———只要赞助企业愿意掏钱,原来只安排一圈场地广告的足球场竟然可以出现3圈场地广告。如有一届省港杯比赛就出现过这样的“盛况”。 ———只要赞助企业愿意掏钱,原来规定的场地广告尺寸就可以被随意更改,如足球场的场边广告每一块的尺寸是1米×6米,但笔者在以往采访时就亲眼见过像球门一样大的场地广告,场面十分壮观。 ———只要赞助企业愿意掏钱,原来没打算安置广告的地方也照样可以用作“广而告之”。于是,体育馆的屋顶垂挂了广告条幅,庄严的主席台拉起了广告横幅,体育场地的地板喷上了广告字样,人头涌涌的观众席也成了广告的海洋。 ———最另类的“霸道广告”或许算是实物广告了,有的赞助企业不愿意掏钱而只愿意拿产品“顶数”,一些赛事的组织者也是听之任之。于是,他们的办公室转眼之间就成了仓库。笔者就看见过某大型运动会办公室内堆满了饮料、皮鞋、卫生纸等,其中甚至夹杂有猪肉。 对于有意赞助体育比赛的企业而言,“霸道广告”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广告讲求回报——“花最少的钱(甚至争取不花钱)达到最大的效果”是每个企业做广告的终极目标。但“霸道广告”对比赛组织者来说,却是“百般滋味在心头”。他们当然知道广告有自身的行规,但他们更知道国内的众多比赛本身缺乏魅力,大多数比赛都不能成为良好的广告平台,组织者只好求神拜佛似的去拉广告,只要有企业愿意赞助,他们就大喜过望了,对赞助企业提出的要求自然要“百依百顺”,哪还敢坚持广告的行规。 必须强调的是,“霸道广告”的长期存在对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体育市场的开拓是不利的。“霸道广告”的长期存在只能说明我们的体育比赛还处于小打小闹的“士多店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体育赛场一旦能出现“霸道的广告牌”,那就可以从侧面说明我们的一些比赛已经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我们的比赛开始有点“国际连锁店”的味道了。要做到这一点,这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 本报记者:周志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