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梁锦松在证实与伏明霞的婚讯之前为了这桩闪电婚姻做出了实际行动。1998年他与前妻谭淑芬离婚后,两人共同拥有的物业以及公司,4年来都没有做过处理,在今年5月中旬正式与谭淑芬分家,为两人的关系全面画上句号。
梁锦松在1998年和谭淑芬离婚,但4年来一直和前妻联名拥有两个浅水湾物业,以及4间公司。直至今年5月17日,财爷才开始处理这两处市值各约1500多万港币的浅水湾豪宅,把
其中的松苑转到前妻名下,自己则继续持有南山别墅的豪宅物业。
梁锦松在香港及海外拥有10处物业,加上当财政司司长之前,任摩根大通亚太区主席时2000万港币的年薪,保守估计他的身价超过亿元。梁、谭两人是协议离婚,谭淑芬除了分得豪宅外,是否也分到其他资产、以及赡养费的数额,外人都不得而知。梁、谭两人联名开设的4间私人公司,今年2月,其中一间公司解散,谭淑芬在6月4日辞去了另外3间公司的董事职位,但仍持有部分股份,种种迹象表明梁锦松从5月份开始就积极为迎娶伏美人做准备。
(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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