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1月13日19:00,亚运会足球小组赛展开第三轮的争夺,中国国奥迎战马来西亚队。 最终,中国国奥队3:0战胜马来西队。比赛中,来自于澳大利亚的主裁判共罚下了马来西亚队三名队员。赛后,就马来西亚队得到的三张红牌,引发了各种各样的议论。
那么,这三张红牌到底该不该给呢?赛后,前甲A著名裁判王景东对澳大利亚裁判的判罚进行详细点评,具体内容如下:
先看第一个被罚下场的马来西亚队18号队员贾苏里。比赛刚开始不到两分钟,贾苏里便因在本方禁区前的一个铲球,被主裁判出示了第一张黄牌警告。从电视的慢放镜头看,贾苏里的这个动作比较大,已经超出了正常的抢截动作,已经构成了规则规定该出示黄牌警告的“非体育行为”。贾苏里的第二张黄牌是在比赛进行到24分钟时,他和中国队队员在边线处争抢,球碰出边线后,助理裁判示意由中国队发界外球,而贾苏里却认为是中国队队员将球碰出了边线,并流露出不满的情绪,并顺势将手中的球踢远。规则规定:比赛中,如果队员“用言语或行为表示异议”,则将被出示黄牌警告。贾苏里的行为恰恰属于用把球踢远的做法来“表示异议”,那么,主裁判依据规则出示警告是完全正确的。由此,贾苏里得到了本场比赛的第二张黄牌,应该被红牌罚出场。
那么,在18号队员贾苏里被罚出场以后,马来西亚队的队长8号拉希姆在和裁判交涉中,被直接出示红牌罚出了场。这一过程,电视画面中无法交代的很详细。但8号队长拉希姆的红牌绝对不是因为仅仅是“用言语或行为表示异议”,因为,那样仅仅构成黄牌;而竞赛规则中,只有“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或动作”、或者“向对方或其他人吐唾沫”这类情况发生时,才属于被红牌罚出场的范畴。根据现场的情况看,马来西亚队队长8号拉希姆的红牌应该属于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
裁判员出示本场比赛的第三张红牌却是有些不应该。比赛进行到第81分钟时,马来西亚队的16号队员萨布拉马尼亚姆在本方禁区内拉到了中国队的18号队员张健。其实,这仅仅是一个拉人犯规,究其动作本身并不构成“非体育行为”而达到被出示黄牌的程度,判由中国队罚球点球已经完全可以了。但遗憾的这位澳大利亚的主裁判细致地把握好尺度,草率地给了马来西亚队16号队员本场比赛的第二张黄牌。那么依据规则:一名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黄牌警告,应该被红牌罚出场。
从整场比赛看,应该说澳大利亚的主裁判判罚比较准确,处罚果断,很好地引导了比赛的顺利进行。(王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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