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签约"中国之队"五年 2000万巨额投入瞄准奥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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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7:08 扬子体育报 | |||||||||
本报特约记者秦琼北京报道 从2005年至2010年,中国之队全部比赛电视转播将统一打上了中央电视台烙印。8月28日中国足协和中央电视台在北京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央视成为了“中国之队”独家电视媒体合作伙伴。根据协议条款,央视将从2005年至2010年负责电视转播由中国足协主办的各级国家队比赛,对各级国家队在境外的比赛也进行全方位报道。 值得一提的是,从1998年开始中国之队的电视转播权被负责商务开发中国足协福特
央视本次获得中国之队独家电视媒体合作权,主要出于2008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整体战略考虑。毕竟届时作为奥运会28个大项之一的足球——将成为国人和世界观众的焦点比赛项目,奥运会主办国国家电视台不能获得独家电视转播权,有悖于央视打造世界品牌电视传媒的发展理念。 据多方了解,中国足协和央视五年合作计划,央视将为“中国之队”项目投资不低于两千万人民币,其中一部分是以现金方式付给“中国之队”商务推广商;另外一部分作为央视制作、转播、推广“中国之队”赛事的成本费用。除了未来5年之内转播“中国之队”全部比赛之外, 央视还将配合中国足协、福特宝公司策划和制定“中国之队”电视媒体推广计划,并计划于2006开始制作并推出一档名为《中国之队》的电视专题栏目,全面报道中国之队各级国家队动态和深度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