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政部署“阳光福彩”工作 完善机制促进发展

2015年09月14日15:25    新浪彩票 收藏本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印发〈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函〔2015〕213号)要求,全面整改福彩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福 彩工作规范运行长效机制,推动福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民政厅决定,自2015年7月至12月,在全省民政系统和福彩系统开展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 现结合我省福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1、全面梳理排查福彩资金使用管理和福彩销售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各个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和风险点,建立健全福彩工作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确保福彩资金使用管理和福彩销售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有序运行。

  2、建立健全及时公开福彩发行费、公益金使用情况和相关管理信息的工作机制,以阳光操作提升福彩公信力,彰显福彩公益金使用的社会效果,促进福彩事业健康发展。

  3、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查实改“四风”突出问题,重点纠正违规发放津补贴、账外小金库、从事关联交易等问题,树立福利彩票风清气正的行业形象。

  二、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福彩销售管理机制

  1、加强福彩销售场所管理。各级福彩机构要继续抓好年初以来下发的《湖南省福利彩票投注站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加强福利彩票视频票销售厅管理工作的指导 意见》和《关于印发<湖南省福利彩票视频票销售厅销售其他福利彩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的落实;省福彩中心于2015年8-9月对文 件的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指导和督促各地切实加强福彩销售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福彩销售终端规范有序运行。

  2、加强福彩财务工作管理。各级福彩机构要全面实行业务费收支两条线和财政预算管理,科学编制2016年业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后的收支预算;省福彩中 心今年8月底前完成财务专用光纤线路及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开通,9月底前搭建好市州福彩中心财务工作直报系统,确保业务费安全管理使用;建立健全福彩系统 年度财务工作内部审计制度,每年9-10月份由省福彩中心联合会计事务所进行系统内财务工作审计检查,推进福彩财务管理规范化。

  3、加强福彩对外合作和政府采购管理。各级福彩机构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南省今年度政府集中采 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开展对外采购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今年9月底前组织一次集中督查,指导各级福彩机构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 制和内部招标管理办法,确保福彩机构对外合作和政府采购事项规范操作、阳光运行。

  4、加强福彩销售技术安全管理。各级福彩机构要继续做好即开票“一站一枪”销售和全省统一物流配送新模式的推广运用,省福彩中心今年11月底前完成省、 市、县三级站点管理系统建设,并进一步加强主、灾备机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梳理安全风险点,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全省福彩销售安全运行。

  5、加强福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福彩机构要结合审计整改要求,加强福彩销售管理制度建设,2015年9月底前完成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工作规程及业务操 作流程的全面清理和规范;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思想作风和系统行风建设,广泛开展“联点帮扶”、“问政交流”、学习讨论以及“庸、懒、散” 专项治理等活动;结合全年培训工作计划,加强从业人员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开展好系统财务人员、销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自律教育。省厅今年9月组 织召开专门会议,深入推进全省福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健全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机制

  1、完善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体系。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于今年9月底前 针对本级福彩公益金的分配、使用、绩效评估、监督检查以及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2、完善公益金分配民主决策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资金分配机制,建立公益金项目民主评审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制度,提高公益金项目设立与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

  3、完善公益金使用监督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探索建立“事前确定绩效目标、事中加强监督管理、事后实施效果评估”的公益金使用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完善项 目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管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公益金项目设立、运行、效果的全方位监管力度,提高公益金使用效益。

  4、完善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完善福彩公益金公示制度,其中省、市两级福彩 公益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要分别在省、市民政网和省、市主流媒体上公告,县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要在县政府网站及当地相关渠道上公告;要进一步做好福彩公益金 资助项目设立福彩标识的管理工作,按照民办函〔2008〕213号、民办函〔2015〕229号通知要求,在所有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或设施设备的显著位置 印制、设立或铭刻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

  5、完善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制度,鼓励采取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扩大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社会参与,提升福彩公益金使用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福彩管理信息公开机制

  1、加强社会责任彩票建设。加快编制和发布《福利彩票社会责任报告》,每年定期公布全省福彩销售情况、公益金筹集及使用管理情况、彩民弃奖情况、公益金资 助项目以及规范管理、落实安全运行措施和福彩文化建设等方面情况。省福彩中心今年10月底前编制《2014年湖南福彩社会责任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2、加强福彩工作信息公开。省福彩中心要加强自有宣传平台“一报(福彩天地)、一网(湖南福彩网)、一微(福彩官微)”建设以及与省级主流媒体的合作联 系,及时主动将福彩《法规政策》、《游戏规则》、《投注指南》、《开奖与兑奖》、《通知公告》以及工作动态和福彩活动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市、县福彩机构要 加强市、县自有宣传平台建设以及与当地主流媒体的合作联系,或通过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官方微信等方式,及时将福彩销售管理信息予以公开。

  3、加强福彩舆情管控和信息发布管理。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福彩机构要按照“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妥善处置”的原则,建立福彩舆情预警和管控机制,完善视频 监控、大额投注预警、定点巡查等安全保障措施,针对中福在线销售厅、福彩投注站、户外卖场等重要销售场所以及重点工作环节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严格执 行《湖南福彩新闻发言人制度》,严格按规定接受媒体采访和发布福彩信息,严禁系统工作人员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和发布不实福彩信息。

  4、建立福彩销售情况内部通报制度。省福彩中心每周定期编印全省福彩销售情况通报,及时将销售情况、市场动态、政策文件、工作要求等有关信息在全省福彩系统内宣传和发布,充分发挥销售通报对于指导工作、规范行为、促进销售的积极作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至 8月)

  7月份组织学习传达民政部《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方案》,8月份下发《湖南省民政厅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省福彩工作年中分 析会进行动员部署。各地民政部门围绕民政部《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方案》和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省福彩中心。

  (二)贯彻落实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

  各地民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本地区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逐项落实建设“阳光福彩”工作。省厅和省福彩中心对各地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于9月初召开全省福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5年11-12月)

  各地民政部门把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和做好福彩销售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协调推进,并形成本地区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于2015年12月底前报省福彩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是推进依法销售、转型发展和提高福利彩票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彰显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和公益使命的重要工作和关键任务,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纳入下半年重点工作来抓,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制定本地区建设“阳光福彩”实施方案,把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与规范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和福彩销售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机制,促进发展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福彩机构要通过开展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福彩销售体制机制,规范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与销售管理行为,切实提高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促进福彩事业转型发展和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关键词:福彩公益金阳光福彩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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