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外中奖新闻被媒体报道,很多国内彩民对于目前我国大奖真实性的讨论愈加激烈,这主要是由巨大的反差对比引起的:一方面是国外露 脸兑奖层出不穷,另一方面是国内兑奖几乎无人露脸。即使《彩票管理条例》规定,中奖者的身份信息需要被严格保密,但现行的兑奖形式让很多人质疑大奖的真实性。难道就没有既能让公众感受到大奖真实性,又能保护中奖者的两全其美的方法吗?
近日,一则兑奖新闻引起了笔者的关注。来自美国昆西的一位名叫大卫-斯皮兰的律师,受1500万美元(约合9313万人民币)彩票大奖得主的委托,代替其领奖。
原来,斯皮兰在汉诺威有自己的办公室,他成立了一家专门替大奖得主领奖的公司。近两年,越来越多的大奖得主来委托他们帮助自己领奖。据9月的一份报告显示,之前6个月,104位100万美元以上大奖得主有9位委托他们领奖,这是2001年以来的最高值。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选择让斯皮兰这样的律师帮自己领奖呢?原来,在美国,很多州要求大奖得主必须领奖必须露脸,还要召开新闻发布会;然而,让身边的人知道自己是大奖得主之后,可能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而委托律师领奖,则可以规避这一风险;中奖者本人就不必再将自己的真实信息公之于众,而网站上公布的中奖者头像也将会是律师的头像。甚至,连官方都不知道中奖者的个人信息。
看完上述报道,着实让人感到新奇。委托律师领奖,就可以不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这肯定是很多大奖得主所喜闻乐见的。只要律师提供了准确的奖票和相关中奖信息,甚至连官方都不知道得主是谁。
既不泄露大奖得主信息,又能让公众信服,这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大家都知道,国内网民对大奖得主的质疑由来已久,并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大家来看看大乐透4.97亿得主领奖时网友的反应。
那,美国的这种形式适不适合现阶段我国的国情呢?是不是这是一条我国公众取消对大奖得主身份质疑的有效途径呢?
在我国,中奖彩票是兑奖的唯一凭证。我国的《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 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 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那么,如果国家为了打消公众对于大奖得主真实身份的质疑,是否可以改为得主必须露脸兑奖?如果必须露脸,是不是说只要中奖者和律师签署了相关的委托协议,律师代替得主领奖也是可行的呢?即使改变了规则,公众仍不满意怎么办?
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慢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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