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8时许,一名男子与位于平湖佳业路一个彩票(微博)点发生争执,最后双方都被带到派出所协助处理。据知情人透露,纠纷是由一张中了100多万的彩票所引起的。
目击者叶先生说,“当时我听说,这名男子在彩票店里买了彩票共计2280元,其中一注是2元,但这名男子并没有给足钱。随后等彩票开奖后发现中了100多万后,这名男子就过来彩票点说要把买彩票的钱给补上,可这时老板娘就不干了,说既然钱没有付清,这彩票应该算合伙买的,应该分一部分出来。随后,老板娘还把中奖彩票给抢了过来。随后,双方就发生了争执。”
记者随后来到彩票点,发现已经关门,店内的相关人员都被带到辖区派出所协助调查处理。老板娘和购买彩票的男子都在接受警方调解,不方便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随后采访了上海旭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菅峰。他表示,彩票点与顾客之间只存在了买卖的合同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顾客购买了彩票就拥有所有权,至于欠款这经双方同意是允许的。不管彩票是否中奖,彩票点也只是能追要顾客购买彩票的费用,而非从中奖金额分成获利。(记者 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