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竞猜彩票“第一名过关”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奥运竞猜彩票第一名过关游戏(以下简称第一名过关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组织发行,在北京、天津和广东地区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游戏销售终端销售。
第三条 第一名过关游戏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
第四条 第一名过关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条 第一名过关游戏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第30届伦敦奥林匹克运动会短跑、游泳、赛艇等分道竞速类比赛场次为竞猜对象,由购票者对指定比赛的第一名归属结果进行投注。每场比赛设置8或9个结果选项:
(一)“1”:表示第一道选手为第一名;
(二)“2”:表示第二道选手为第一名;
(三)“3”:表示第三道选手为第一名;
(四)“4”:表示第四道选手为第一名;
(五)“5”:表示第五道选手为第一名;
(六)“6”:表示第六道选手为第一名;
(七)“7”:表示第七道选手为第一名;
(八)“8”:表示第八道选手为第一名。
(九)“9”:表示第九道选手为第一名。
购买第一名过关游戏时,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中至少1场、至多6场的结果做出选择,方构成有效投注。
第七条 第一名过关游戏投注方式包括单式投注、复式投注,可多倍投注。
购票者对所选竞猜比赛选择1种投注结果为单式投注,选择2种或2种以上投注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票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至99倍。
购买者可进行串关投注,具体方式与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过关投注 | 一关 | 两关 | 三关 | 四关 | 五关 | 六关 | |
1. | 单场 | 1 | |||||
2. | 2*1 | 1 | |||||
3. | 2*3 | 2 | 1 | ||||
4. | 3*1 | 1 | |||||
5. | 3*4 | 3 | 1 | ||||
6. | 3*7 | 3 | 3 | 1 | |||
7. | 4*1 | 1 | |||||
8. | 4*5 | 4 | 1 | ||||
9. | 4*11 | 6 | 4 | 1 | |||
10. | 4*15 | 4 | 6 | 4 | 1 | ||
11. | 5*1 | 1 | |||||
12. | 5*6 | 5 | 1 | ||||
13. | 5*16 | 10 | 5 | 1 | |||
14. | 5*26 | 10 | 10 | 5 | 1 | ||
15. | 5*31 | 5 | 10 | 10 | 5 | 1 | |
16. | 6*1 | 1 | |||||
17. | 6*7 | 6 | 1 | ||||
18. | 6*22 | 15 | 6 | 1 | |||
19. | 6*42 | 20 | 15 | 6 | 1 | ||
20. | 6*57 | 15 | 20 | 15 | 6 | 1 | |
21. | 6*63 | 6 | 15 | 20 | 15 | 6 | 1 |
22. | 任意两关 | ||||||
23. | 任意三关 |
第八条 第一名过关游戏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单张彩票最大投注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元。
第九条 若因销售终端故障、通讯线路故障或彩票代销者销售额度受限等原因造成投注不成功,应当退还购票者投注金额。
第十条 第一名过关游戏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者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者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三章 设奖
第十一条 第一名过关游戏按销售总额的65%、13%和22%分别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
第十二条 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一)选择单场时,设一个奖级,为浮动奖。
单注奖金=单注本金×SP×65%
(二)当选择2关及2关以上时,设一个奖级,为浮动奖:
单注奖金=单注本金×所选场次的单场SP值连乘×65%。
例如:选择1、2、5、6场比赛竞猜,按4*1方式进行过关投注,如四场比赛全部竞猜正确,则中奖奖金=2元×SP1×SP2×SP5×SP6×65%。
再如:选择1、2、5、6场比赛竞猜,按4*5方式进行过关投注,如第1,2,5场竞猜正确,第6场竞猜错误,则只有1注过三关的投注中奖,中奖奖金=2元×SP1×SP2×SP5×65%。
第十三条 第一名过关游戏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四条 第一名过关游戏发行结束后,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未中出转入、逾期未退票的票款和超出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转入一般调节基金。
第十五条 第一名过关游戏单场投注单注奖金不足人民币2元的补足至人民币2元,补足部分从一般调节基金支出。
第四章 开奖
第十六条 第一名过关游戏在竞猜比赛结束后,根据实际比赛结果进行开奖。实际比赛结果以奥运会组委会相关机构正式公布的比赛结果为准,其后对比赛结果的各类更改不影响原确认的开奖结果。销售情况、开奖结果等信息,通过销售网点和指定的互联网网站以及其他媒体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中奖
第十七条 每注第一名过关游戏有效投注与对应开奖结果对照,与开奖结果一致即为中奖。
第十八条 在第一名过关游戏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发生,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如果某场竞猜比赛的开赛时间提前或推迟,则相应更改该场竞猜比赛第一名过关游戏的开始销售时间和截止销售时间。如果某场竞猜比赛长时间延期或整体取消比赛,则停止该场竞猜比赛第一名过关游戏的销售工作,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二)在某场竞猜比赛开始销售后,如果该场竞猜比赛因故中断,且无法产生有效开奖结果,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三)在某场竞猜比赛开始销售后,如果某道次的运动员因故退出比赛,则涉及该道次的投注不能中奖。
(四)如果某场比赛第一名出现并列,则投注并列者中任意一个均为猜中。
(五)如果投注中的所有场次均为无效场次,则该投注按照退票处理。如果串关投注中部分场次为无效场次,则无效场次的所有选项均视为猜中,SP值为1。
(六)所有退票投注于60个自然日内在指定地点办理退票手续。
第十九条 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
第六章 兑奖
第二十条 中奖者应自比赛开奖结果公布后次日起60个自然日内,到指定地点兑奖。逾期未兑视为弃奖,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一条 中奖彩票为唯一兑奖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二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三条 凡伪造、变造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按照《彩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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