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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公益金助残出新政策

http://sports.sina.com.cn  2012年06月08日10:36  公益时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孙伟)日前,全国各省相继召开人大常委会,会上审议了各地关于《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办法。

  在中央彩票公益金加大助残力度的同时,各地陆续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地方实施办法,明文规定本级彩票公益金助残事业比重。从近期各地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情况看,彩票公益金继续在各地助残工作中扮演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助残比例以及相关用途。

  河南:加大福彩公益金助残力度

  5月31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召开,会上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办法》中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及残疾人出行方面都增加了优惠条款,并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力度,提高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在总量中所占的比例。

  另外,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明确彩票公益金加大支持残疾人事业的问题等。

  据河南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新民介绍,《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逐步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省级统筹彩票公益金用于专项助残的资金应逐年增加。这将给很多免费政策予以资金支持。

  湖北:留存彩票公益金保障经费

  近日,提请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中提到,残疾人事业需要大量经费予以保障,为此,修订草案规定了三种涉及残疾人事业保障与发展的经费:财政经费、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修订草案将财政经费进行细化,规定“残疾人事业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

  此外,为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修订草案还规定,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每年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山东:助残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记者从5月31日召开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了获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下简称修改稿)已通过,修改稿再次对今年三月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进行修改,依法募集的残疾人福利资金和彩票公益金投入残疾人事业的使用情况,今后将每年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谢国忠说:“有关单位应该将依法募集的残疾人福利资金和彩票公益金投入残疾人事业的使用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并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记者了解到,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残疾人事业各类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根据这一意见,人大会议修改时增加了一款。另外,办法还规定,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的本级留成公益金,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

  四川:体彩公益金留成比例提高

  近日,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继续审议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对体彩公益金留成使用比例、各类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比例都作了相应的修改,二审稿将体彩公益金留成用于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比例由5%提高到8%以上。

  “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力度,提高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在总量中所占的比例。”四川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谢昆指出,全国多数省市规定的体彩公益金留成使用比例都超过5%,有些高达10%至15%,四川省确定8%以上比例不违反体彩公益金的使用规定,也符合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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