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暄)5月29日,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们针对彩票公益金的留成比例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上,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办法修订草案第五条第二款关于“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的本级留成公益金,应当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的规定,有关部门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做原则规定。根据这一意见,修改时将这一规定修改为“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的本级留成公益金,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
此外,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残疾人事业各类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建议办法修订草案增加相关内容。根据这一意见,办法修正草案增加了一款,即“有关单位应当将依法募集的残疾人福利资金和彩票公益金投入残疾人事业的使用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并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为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五条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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