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彩票(微博)研究中心昨天发布“彩民行为网络调查”。我国有2亿到4亿的彩民,每月平均花在彩票上的投资有85元。其中,至少有43万人重度购彩成瘾,被专家称之为“严重问题彩民”。(3月26日《北京晨报》)
从合法博彩的公益属相来说,献爱心产生“严重问题”是有悖于公益彩票初衷的;但按照博彩所无法脱离的赌博属性,一部分人出现“严重问题”是必然的。否则,哪来“禁赌”一说?所以,彩票是把双刃剑,一面是募集爱心扶危济贫的公益性,另一面是赌博性。
调查显示,我国“病态彩民”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极端病态彩民在43万人左右。在他们身上,买彩票已成为一种职业病。其实,这不是一个很意外的结果。把募集扶危济贫爱心善款设计成彩票,本身就迎合了一部分人以较少的投入获取较多的财富,甚至不劳而获的投机与侥幸取胜心理。目前众多彩票的丰富内容和形式以及强烈的竞争性和独特的随机性,满足了人们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心理需要。
解读赌博的文化心理,是在赌博氛围下所产生的一种刺激、支配赌博行为的一种心理状态。而刺激的来源就是“撞大运”的侥幸心理,是对这种不确定因素的博弈。这使参赌者在侥幸心理支配下,赢了还想赢,输了想“翻本”,欲罢不能。参赌者很快被这种文化心理所同化,发展到嗜赌如命的程度。人们将赌博视为“精神鸦片”,其延伸出的严重后果有目共睹。因此,“禁赌”一直是有关社会和家庭稳定的法律手段。
当前的彩票,其合法性只能用其公益性来解释。但其获利的用途和投注者的动机没有逻辑上的必然。也就是说,彩票所包的含赌博属性,不会因其公益性而淡化。同样,现已发现的“严重问题彩民”,也不会因彩票的合法性让问题变得理所当然。具体说来,购买合法的公益彩票和非法参赌引起的“严重问题”,其后果是一样的。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本来“尽善尽美”的公益彩票,却造成了一部分“严重问题彩民”。对此,几乎很难找到解决的良方。公益彩票的弊端,正是彩票发行不可或缺的市场动机,失去了带有博弈的投机性,彩票销售点就可以改名慈善捐助站了。因此,要用“献爱心”来规范或纠正“彩民”的投机心理,似乎还缺乏一定的社会基础。在拜金主义思潮影响下,不少人急功近利,追求快速致富,占有财富的欲望恶性膨胀,当无法通过其他正当途径满足其欲望时,博彩就成为他们通向发财之路的阶梯。许多“即开型”的彩票发售现场,高音喇叭里反复宣传鼓动的就是“撞大运,发大财”。
在当前投资渠道狭窄,投入门槛高的现实下,即使人们没有爱心地博彩也无可厚非。但博彩不同于风险投资,它既不可预测,又赔率极大,在个人获益的角度上,必定会有一大批失败者。但博彩又是男女老少都可以“入行”的小本“投资”,所以才产生了“2亿到4亿的彩民”。如此庞大的队伍,怎么会没有因此走火入魔、无法自拔的“赌徒”?那些没有社会地位,处于社会底层的“彩民”,梦想通过中彩票一夜暴富,让人有点不忍心指责。
鉴此,笔者以为,希望对彩票发售的网点实行限制的同时,要做好正确的宣传引导,从概率的理论上,用科学的方法普及彩票知识,而不是故意扩大“撞大运”的几率,甚至那些所谓的“行情”分析满天飞。另外,要让“彩民”树立正确的“博彩观”,这种几乎有去无回的博弈方式,更多地体现在爱心善款的筹集上。幽默的法国人说得好:“公众购买彩票是微笑纳税”。突出了“缴纳”而不是获取,彩民们才可以恢复理智,做到适可而止。这样才能够让彩民在有结余的条件下,寓公益于意外收获之乐,输赢皆大欢喜。这当然还有待于公益彩票主管部门把彩票体现的社会福利公诸于众,彰显公益彩票的社会意义。这样才能把公益彩票无法摆脱的赌博属性降到最低,至少应该是一种有偿的,可能有意外惊喜的公益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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