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女大学生小苏第一次买彩票(微博)就中了头奖,奖金1000余元,兴奋的小苏将彩票挂在了网上,岂料当她去兑奖时,却被告知奖金已经被别人领走了!
“第一次买彩票,不知道能不能中奖。”3月11日,网友“苏伊迷”在长春贴吧将一张刚买的彩票照片发到网上,称这是自己第一次买彩票。“祝你中大奖。”“我买彩票就没中过,希望你能中大奖。”帖子一出,便有网友为她捧场。
当晚开奖后,有网友第一时间向“苏伊迷”道喜:“恭喜妹子,你的彩票中了,1000多块呢。” “苏伊迷”也立即回帖对网友表示感谢:“谢谢大家啊,没想到第一次买彩票就中奖了。”可是第二天,“苏伊迷”忽然发帖称,自己在延吉市买的彩票,奖金竟被人在长春冒领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第一次买彩票在网上晒
“苏伊迷”便是延边大学学生小苏,她是个长春女孩,正在读大一。
“3月11号中午,我和两个室友逛超市,附近正好有个彩票站。我心血来潮,便买了一张。”小苏说,她以前从来没买过彩票,但她的妈妈是个老彩民,经常买一种叫“数字三”的彩票,只需选3个数字,玩法简单。“我们正好仨人,我说,那就一人说一个数吧。”小苏说,两个室友分别选了4和7两个数字,“4乘以7等于28,我就选了个8。”号码选定,小苏拿出4元钱,将这张号码为“4 7 8”的彩票打了出来。
小苏是个“贴吧控”,回到寝室,她第一时间将买来的彩票拍了照片,发到了贴吧里。然后给妈妈打了电话,叮嘱妈妈,如果中奖了就给她打电话。
中奖彩票被人冒领了
当晚彩票开奖,结果显示,小苏这张“4 7 8”的彩票中了1160元。“我妈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中奖了,我还不相信呢,还以为她逗我,后来贴吧里的朋友回帖告诉我真的中奖了,我这才相信,兴奋死我了。”小苏的室友证实,当晚她们寝室几个人都很激动,没想到大家随便说的数字竟然中奖了。
第二天一早,小苏就和室友一起拿着中奖彩票来到前一天买彩票的投注站,准备兑换奖金。“你的彩票已经被人兑奖了。”在输入彩票信息后,投注站的老板告诉小苏。“啊?怎么可能?彩票还在我手里呢。”“我帮你查查吧。”查询结果显示,有人已经在长春市绿园区一家彩票投注站将小苏手里的彩票兑了奖,也就是说,小苏手里的彩票已经作废了。这个结果让小苏和室友大吃一惊,就连彩票投注站的老板也觉得不可思议。
网友帮小苏要回奖金
小苏说,这件事让她一下从兴奋转为失落,钱怎么会被人领走了呢?“回去之后我又发了一个帖子,告诉网友我的奖金让别人领了,彩票兑不成了。”小苏说,没想到,这则帖子引起了网友强烈的关注,短短半天时间回复已经超过了3页。
网友“长春英雄哥”表示,会帮着“苏伊迷”找回属于她的奖金。“‘长春英雄哥’就帮我往长春市福彩中心打电话了,那边说会尽快给我一个答复。”小苏说,3月12日下午,长春市福彩中心给她打来电话,称事情已经查清楚了,是长春这家彩票投注站的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被人冒领,奖金将会由福彩中心尽快打给小苏。“‘长春英雄哥’帮了很大的忙,长春市福彩中心的人也很热心,感谢他们。”小苏说。
票面“密码”泄露了信息
“接到小苏同学反映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到绿园区那家彩票站去了解情况,得知当天是一名陌生男子把彩票冒领了。”长春市福彩中心副主任闵志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闵志说,这件事的发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小苏将彩票的照片发到了网上,而彩票票面上,有一套“密码”,投注站的工作人员根据这套密码可以为彩票“验明正身”,陌生男子来到彩票站,声称彩票忘在家里,但是记住密码了,利用这种方式将小苏的奖金领走。
闵志说,第二个原因是,当天,这家彩票站的业主去参加朋友的聚会,把彩票站临时交给一个不懂业务的人暂时打理,所以才听信了男子的话,将奖金交给了他。“根据福彩中心的规定,兑奖时必须拿彩票,否则不予兑奖,这是这家投注站管理的问题。”闵志说,这家投注站的业主知道这件事后,主动承担责任,拿出1160元赔给小苏。
冒领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闵志表示,年轻人喜欢在网上晒一晒彩票,这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彩票开奖之前,尽量不要轻易泄露票面上的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类似的事情在其他地方已有先例,“可以把彩票先拍下来,等领完了奖,再把照片发到网上晒一晒。”
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丹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件事中,冒领奖金的男子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小苏可以向警方报案。王晓丹说,由于小苏被冒领的奖金不足2000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如果金额超过2000元,冒领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14日,小苏已经拿到了属于自己的1160元奖金,经历一番波折之后失而复得,小苏和室友还是很激动,“钱既然找回来了,我就不想追究了,我们寝室准备拿着钱出去‘撮一顿’,好好庆祝一下。” 记者 张骁 编辑 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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