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海南1月27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覃鹏)2009年5月13日下午2时30分,一名潜逃三年的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无业男子彭某,到海口市龙华公安分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被警方认出是批捕在逃人员被抓获。经海口市龙华区警方侦查发现,2004年底,彭某帮孟某(已判刑)代理销售私彩并领取工资和奖金。2005年11月转为孟某在海口海秀路一个小区私房内设立私彩销售代理点,任该代理点负责人。其每月领取销售工资1300元,并按销售额的0.05%提取奖金。其间,共计经营私彩约有30份,每期私彩销售额5000—40000元不等,每星期经营3期。截至2006年4月11日,销售额共计约人民币60万元。今年1月25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对此,龙华区检察院杨检察官认为:彭某积极地参与他人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此案警示他人,只有依靠勤恳的劳动和正经的职业所得才是合法的,否则走歪门邪道无论潜逃多久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