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学钢 通讯员 唐锐) 前日上午,深圳市在市民中心举行了社区居家养老消费券首发仪式,各区民政局和市民代表领到了首批共计1800万元的“居家养老消费券”。据了解,该“居家养老消费券”是由深圳市福彩公益金资助,由深圳市民政局印制,分为1元、5元、10元、20元、50元和100元六种面额,票面上有激光防伪标识,发放对象为具有深圳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
据了解,深圳市从2005年起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去年全市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达5000多万元,共有17000多人享受居家养老资助,人均年资助额约为3063元,基本囊括了全市最困难的户籍老人,受惠老人的比例和获得资助的金额都处于全国前列。根据新修订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从2009年开始把全市原有的不同的补助金发放方式统一变为发放社区居家养老消费券的形式,即补助金以“居家养老消费券”的形式发到服务对象手中,作为服务对象享受养老服务而使用和结算的一种凭证。
“居家养老消费券”的具体标准为: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80岁以上的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符合上述条件但已入住公办福利机构的老人,因已享受机构养老的优惠,不再享受居家养老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