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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彩票网络诈骗案开庭宣判 主犯陈庆川领刑三年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9月22日09:47  公益时报

  本报讯 近日,通过网络进行彩票诈骗一案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开庭宣判,一审判决判定网络诈骗案主犯陈庆川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2006年3月2日,陕西飞机制造公司职工张某在“中国福利彩票预测网”上购买3D福彩、排列3福彩及双色球彩票的预测资料,先后向李某、梁某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3个账户上汇入报名费、保密费、资料提取费、注册费、捐助慈善基金、资料库购买费,共计38.54万元。汇款之后,张即与李某联系。李某告诉张,两天之后就可以在公司网站上看到所求购的福彩预测资料了,并告知用户账号和密码。3月13日中午,张某下班回家上网发现该网页已无法打开,与李某和梁某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意识到可能掉入诈骗团伙设计的陷阱,随后报警。(见本报2006年4月21日报道)

  当年6月,汉中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在侦查另一起网络诈骗案时,发现居住在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的陈庆川等人涉嫌从事“六合彩”网络诈骗。汉中警方迅速抽调警力组成外侦组赶赴厦门,调查后发现,29岁的陈庆川是福建安溪人,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和妻子王某、侄儿陈某3人,在互联网上以香港六合彩官方机构的名义开办预测六合彩中奖号码的诈骗网站,声称入会后可提供“六合彩”中奖号码,骗取网民交纳入会费、资料费等进行诈骗活动。在初步掌握陈庆川等人的犯罪事实后,6月27日下午,汉中和厦门两地警方联合抓捕成功,警方在现场查获两台手提电脑,同时还缴获小轿车一辆、手机10部、手机SIM卡17块。(见本报2008年7月14日报道)

  据了解,鉴于案情的特殊性,经公安部批准,该案由汉中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立案侦查,并于2006年7月8日将涉案人员押解回汉中。警方查实,仅在2006年6月20日至6月27日短短几天内,陈庆川等人还诈骗了浙江一女子12万余元。目前,涉案的王某、陈某已被取保候审,汉中市汉台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主犯陈庆川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据悉,这起网络诈骗案是汉中公安机关侦破的第一例网络诈骗案,也是汉中市检察、法院起诉、审理、宣判的第一例此类案件。

  (B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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