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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按“次”计税引不满 专家:地税局在误读法律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6月30日09:18 公益时报
齐齐哈尔龙沙区地税局要求当地中奖彩票按“次”计税,引发彩民强烈反对,专家直指其误读法律,强调中奖彩票应按“注”计税 是“注”而不是“张”或“次”构成了完整的购彩过程——彩民投注,按照电脑票1注2元进行投注,即使打倍投或复式票,也必须拆成多少单注彩票从而计算价值;彩票开奖,开奖公告上写的是中取某奖等的有多少注彩票;彩民兑奖,需要把复式票或胆拖票还原为单注彩票与各奖等进行对照,确认是否中奖。 自4月28日本报报道《中奖彩民因扣税起诉地税局》后,关于彩票奖金应如何征税的讨论便不曾平息,彩民反应尤其强烈,数百网友留言,许多读者致电,几个月来编辑部已收到近万条反馈,其中大多对齐齐哈尔龙沙区地税局的做法提出质疑。 事情发生在2008年3月27日,赵慧娟和朋友合买的双色球“8+1”复式票中3注三等奖,15注四等奖,以及10注五等奖,共获奖金12100元。领奖时,二人得知须缴纳2420元偶然所得税。赵慧娟是老彩民,她说:“12100元奖金是28注彩票奖金总和,任何1注彩票的奖金都没有达到1万元,我不应该缴税。”然而,齐齐哈尔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她,日前,齐齐哈尔地税局下发通知,要求当地由按“注”改为按“次”征税。 “凭什么扣了2420元呀!我中的奖金根本没达到征税标准!”提到几个月前发生的事情,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彩民赵慧娟依然激动不已。 某地地税要求按“次”征税 地税工作人员认为:理论上,不管多少注、多少张都应算作“一次所得”计税 记者分析发现,本次事件的焦点是彩票奖金的计税单位到底是什么。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齐齐哈尔市和黑龙江省税务机构。 据了解,齐齐哈尔龙沙区地税局于2008年3月25日下发通知(龙税通[2008]040010号),要求齐齐哈尔市福彩中心将福彩3D、双色球、七乐彩由按注代扣代缴税款改为按次代扣代缴税款。这就是齐齐哈尔福彩中心代扣赵慧娟2420元税款的原因。 记者电话采访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地税局,政策法规科一名工作人员说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这将彩票中奖纳入其中。第二十一条第六项进一步解释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据此,地税局向市福彩中心下发了通知。”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一名工作人员也给出了类似的解释,他说:“将‘注’改为‘次’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这则通知明确指出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她(赵慧娟)购买的彩票一次性中得奖金1万多元,应该缴纳20%偶然所得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地税局的另一名工作人员说道。他还认为彩民的多注、多张、多种彩票总奖金超过1万元,都应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可彩民每次只拿出一张中奖彩票兑奖,不承认那么多张是一次购彩,税务部门也没办法按‘次’扣税。但一张彩票总得承认是一次购买的吧,把一‘张’所得奖金当成一‘次’收入计税,我们也是迫不得已。” 全国彩民强烈不满 按“次”征税无法实际操作,当地彩民宁愿绕远去其他地市兑奖 该消息引发全国彩民强烈不满,纷纷在网上留言或致电本报编辑部,几个月来已有近万条反馈。 许多人以《双色球游戏规则》举例,认为彩民应按照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单注奖金额超过一万元者,须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进行缴税。 有人心平气和地分析:“复式投注只是把若干注单式综合在一起,奖金是若干注单式中奖奖金的和。” 有人情绪激动:“太好笑!悲衰!我每次去投注站都买好几种彩票,有时还用手机投注,按‘次’征税没有丝毫可操作性。” 有人已经想出了对策:“以后不买复式票,全买单式票,一注一张的买。”“全买单式票会增加彩票的发行费用,给国家造成无谓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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