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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12WCBA运动员短期交流有关事宜通知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15:01  中国篮协官方网站

 

  篮球字〔2011〕515号

  各有关俱乐部、运动队:

  2011-2012 中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将于2011年11月4日开赛。根据《中国篮球协会俱乐部、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2011-2012中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竞赛规程》的规定,定于2011年10月份办理2011-2012中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运动员短期交流注册手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短期交流原则:

  1.2011-2012中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期间每队可在甲级队已注册未报名的运动员,乙级队所有注册的运动员,港澳台运动员中自主选择交流2名运动员;具体办法由双方俱乐部协商,并形成交流合同。在2011年10月14日10:00之前向中国篮协运动队管理部提交所有材料。

  2.所有短期交流运动员必须详细填写《中国篮球协会短期交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符信息列表、合同、证件、澄清信和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完成注册手续,否则按照弃权处理。

  3.港澳台运动员须提交注册材料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篮球中心运动队管理部,中国篮球协会负责索要该运动员的澄清信。

  (二)交流费用(即转会费)和交流运动员工资由各俱乐部自行协商决定。

  (三)其他要求:

  1.参加短期交流的运动员在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后必须服从双方俱乐部交流协议,否则,停止该运动员当年的注册资格;注册单位接收运动员后不得随意退回,须按照交流合同的约定支付运动员的工资及转会费,否则,将停止下一年度该注册单位的运动员短期交流资格;

  2.办理短期交流结束后,女子篮球甲级联赛各俱乐部负责人或代表须与短期交流运动员签署的聘用合同书上报篮球中心运动队管理部备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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