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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0-11WCBA联赛福建莆田赛区处罚的通知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12月19日15:28  中国篮协官方网站

  篮球字〔2010〕689号

  WCBA联赛各参赛俱乐部、赛区:

  2010-2011特步WCBA联赛已于2010年12月5日拉开战幕。在联赛各赞助商大力支持下,在各参赛俱乐部、赛区的积极配合下,联赛的推广工作在稳步开展和落实中。但是,福建莆田赛区出现严重违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开赛前,主办方接到福建女篮申请由福建沃特体育冠名球队的报告。为大力推广WCBA联赛,促进福建女子篮球运动的发展,联赛主办方在征求联赛冠名赞助商特步的意见后,同意福建沃特冠名福建女篮。同时,为保护联赛冠名赞助商的权益,对沃特冠名福建女篮在权益体现上依据《联赛官方手册》做出了一系列严格的限定。但福建莆田赛区,拒绝执行联赛主办方的相关规定,并对现场推广监督的多次劝阻不予理睬,依然我行我素,导致赛场上出现大量违规现象,造成严重后果,具体违规情况如下:

  一、擅自在场地端线两侧摆放“沃特”固定广告板;

  二、赛场出现大量“沃特”违规横幅、广告KT板;

  三、擅自改动门票图案,放置“沃特”广告,并将联赛赞助商标志去掉;

  四、在比赛现场发放大量“沃特”拉拉棒、光盘盒等广告宣传品;

  五、主场啦啦队穿着“沃特”服装;

  六、中场活动花式篮球表演球员穿着“沃特”服装;

  七、邀请“沃特”公司领导进行“跳球”,并进行口播;

  八、在12月8日福建女篮第二个主场比赛时,擅自在广告机两端用“沃特”广告遮挡联赛赞助商广告;

  九、在12月8日福建女篮第二个主场比赛前,擅自将场馆外联赛主横幅替换为“沃特”祝贺条幅。

  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反《联赛官方手册》中的联赛商务推广工作规定(P48-57),严重侵害了联赛赞助商的权益,情节恶劣,在 WCBA联赛中还尚未出现过类似情况。为此,联赛主办方对福建莆田赛区做出如下处罚:

  一、取消福建莆田赛区评选“优秀推广赛区”的资格;

  二、责令福建莆田赛区务必在12月21日第三个主场比赛前,严格按照主办方的规定进行整改;

  三、扣发福建莆田赛区20000元的承办经费,如未及时整改,联赛主办方将继续追加处罚,直至取消主场资格。

  联赛赞助商权益和联赛整体形象需要各参赛俱乐部、赛区与主办方一道来共同维护。望各俱乐部、赛区引以为戒,顾全联赛大局,严格按照《联赛官方手册》的规定做好赛区各项推广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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