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自己在“肮脏排行榜”上排名第二,阿泰斯特抬起眼睑,漫不经心地反驳:“我不是打球脏,我只是有侵略性。”
这是《体育画报》所作的一份“十大NBA肮脏球员”的调查,投票来自NBA的部分球员,阿泰荣登第二,科比排行第五,湖人是唯一有两名队员入选的球队。
在NBA里,“脏”的定义,一是动作过大,在防守中不惜以伤害对手为代价,守住自己的地盘;二是动作很小,躲过裁判的法眼,用不经意却具有恫吓性的小招数,让对手心存忌惮。阿泰毫无疑问属于前者,科比肯定会被归于后者。可阿泰说,他只是体重大,所以被他撞一下,就像遭了一记流星锤,可他绝不是存心伤人。至于科比,如果“垃圾话”是“脏”的一部分,那他确实够“脏”的,就像当年的乔丹。
在本队教练眼里,“脏”是会赢得赞赏的,是“犀利”的同义词。就像布鲁斯·鲍文,哪一次评选“肮脏队员”,他都会赫然在列,可至今波波维奇依然对他念念不忘。我记得在很久以前,有一位篮球前辈说过,打篮球如果不会一些小动作,就等同于不会打球。这话有些偏激,可也说出了一个道理:防守不是请客吃饭,彬彬有礼是行不通的。
阿泰得过“年度最佳防守队员”,科比入选过“最佳防守阵容”,如果你说评选的专家们都走了眼,把荣誉给了两位“肮脏”的球员,肯定说不通。在评选专家的眼中,他们就是“犀利哥”,可在同行眼里,他们就是“出头鸟”,反正是无记名投票,不把枪掏出来射两枪,都觉得不痛快。
“脏”不一定是坏事,就像美国人说“BAD”,大部分时候,都是在赞赏一个人够“机灵”,诚如MJ的名曲《BAD》。这份排行榜,未必代表球员们对评选对象的憎恶,他们都是在球场上混迹多年的主儿,知道怎样才能在这片竞争激烈的场地上生存下去,不是每个人都是勒布朗,都是科比,都是韦德,“脏”不是完全的贬义,只是一种生存手段。
在斯托克顿辉煌的时代,他就被很多球员认为是联盟里最脏的球员之一,可当他退役之后,还有谁在说他的“脏”,而忘记了他“助攻王”的荣誉?
每支防守最好的球队,都得有这样的“脏”球员,我相信如果教练们看到自己的球员上榜,大概会喜上眉梢。
不以“脏”为荣,但也没必要以“脏”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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