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3日,下午,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在陕西南路232弄1号销售假冒LV箱包等产品的被告林益仲、吴蓓雯夫妇(中国台湾籍),以及他们所经营的仲雯贸易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路易威登马利蒂50万元。
2009年7月24日,中央电视台以及部分上海媒体报道此消息,均称,08年7月下旬,NBA球星科比曾欲前往购物,“这一消息成为警方重要线索”。
2009年7月25日,戴着总冠军桂冠的科比大驾光临上海。
我们可以根据媒体公开报道还原此事件——
据上海《东方早报》报道,2008年4月10日,歌手席琳·迪翁来上海开演唱会,她直奔位于陕西南路232弄1号购物。
其时,很多媒体都认为席琳·迪翁所购为A货。她的这一行为,出人意料地制造了一个知识产权话题。
注意,科比要登场了。
媒体报道:在2008年7月下旬,科比专门通过经纪人与店主联系,希望在美国队来沪进行热身赛时,带队友来购物。此消息被警方得知,成为重要线索。
来自《东方早报》报道:2008年7月底,上海公安局经侦总队侦查员“避开探头监控范围,蹲点守候”。后,两民警乔装改扮探营,“一人假装是外籍人士,一人是翻译”。最终找到了暗室。2008年8月2日,警方收网,“发现大量假冒的LV、CUCCI、CHANEL等注册商标的皮具、手表、服饰,共计290余件,价值人民币122万元左右”。
科比到底来买A货了么?
根据时间判断,科比在2008年8月2日才随美国队飞抵上海参加热身赛。就在这一天,“上海最牛A货店”被警方查抄。由此可见,科比肯定是“无福消受”这批A货了。 ★木头
最专业最火爆 随时随地看NBA 上手机新浪网:nba.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