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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虫罗德曼并非只会惹麻烦 脏活累活他曾是一肩挑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3月02日08:21  东方体育日报

   谁要得分?每个人都想要。谁要抢篮板?没人。为人所不为,这一点很合罗德曼的口味,所以他说:“我从不想得分,从不。我只想抓篮板球,我要打破连续夺得篮板王头衔时间最长的纪录。”最终,他如愿超越摩斯·马龙,同时也让一股“蓝领风”刮进了球场。

 

    罗德曼是本可供后世坏小子观瞻的百科全书。他冲动、狂野、爱出风头,他任性、乖张、屡教不改,履历太过“精彩”,几乎没给后辈留下什么提升空间。但至少,这位花花太岁还是有个再明显不过的优点——脏活累活一肩挑。从活塞到公牛,一个甘心在场上为队友做嫁衣裳,甚至可以为此放弃得分机会的球员,这样的人在NBA可真是太稀罕了,甚至空前绝后。

    罗德曼对篮板球的沉迷似乎是爆发于1989年。在前一个赛季总决赛的第七场比赛中,时间还剩下40秒,本来活塞以3分领先湖人,但因为兰比尔的一次犯规,罗德曼与自己第一个总冠军戒指擦肩而过。“抢篮板的训练很无趣,身上扛着队友,然后再设法用屁股把挡着你的人挤开,让手在正确的位置去抢球,这种训练很没意思。只有少数几个人对抢篮板有兴趣,其他人都是随便应付一下就算了。”但罗德曼把丑小鸭训练成了酷小鸭,出手投篮不再是年轻人的唯一爱好,挑衅味十足的篮下对抗渐渐风靡了起来。

    21岁时的罗德曼还在达拉斯机场当夜班保安兼拖地板的,但当他37岁时,已经连续收藏了7个篮板王头衔。在帮助活塞卫冕1990年联盟总冠军的过程中,“大虫”一直努力对球队和队友忠诚。但两连冠后不久,活塞高层解体了球队,戴力被解职,大部分主力被出售。也许,正是这个意外终结了罗德曼试图当个好人的念头。披上马刺的10号球衣后,他的篮下手腕越来越让对手发怵,与之同比攀升的还有“花花太岁”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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