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汉杰克逊说话浑不吝:让中国球迷别给姚投票了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5月04日09:33  篮球先锋报

  Jack是斯蒂芬·杰克逊的昵称。在英文名字里一般都是把名字稍微改动一下作为昵称,但Jack却是杰克逊姓氏的变异体。

  杰克是个“大无畏”,这里说的“大无畏”褒贬参半。先说“褒”的这一半:他在场上打球的风格大家应该有所领略,那是一套“浑不吝”的打法。在马刺时打小前锋,到步行者后打过得分后卫,现在在勇士居然出任大前锋,无论哪个位置,杰克都是一脸浑样儿———不惧任何对手。

  此君有手感时拿30分如切瓜般容易,看了这轮勇士对小牛系列赛的朋友应该记得清楚。但是“无畏”不仅体现在得分上,NBA有两个人的轻伤不下火线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一个是骑士的詹姆斯,另一个就是杰克。

  去年他还在

步行者,与队中的其他几位的习惯性缺战相比(包括小奥、汀斯利),杰克就像个铁打的战士一样。他也受伤,但如他自己说的:“只要我还能爬起来走路,我就能上场!”在步行者陷入人员危机的时候,杰克一改昔日在
马刺
的定点炮手形象,一人扛起步行者的进攻重任。虽然有时手感不好,但勇气与作风绝对值得赞赏。

  杰克是个个性耿直的人,在跟我比较熟了以后,曾有一次指着我鼻子说:“我告诉你,你赶紧去跟中国球迷说,让他们别再投票给姚明了(全明星赛)!我实在看不过去了!”我一看他没开玩笑的意思,只能边点头说好好好,心里边骂这人看来是真有病……

  如此耿直的硬汉又有着出色的篮球技术,这样的人岂有换走之理?那是因为咱还没说这“大无畏”中“贬”的一半:杰克的流氓习性严重,脾气极坏。如果放眼全联盟,要找个“神经病”,除了阿泰斯特外就得数到他。

杰克逊确实够义气,这可能与他从小生长的环境有关系。杰克自己回忆说:“当年我们家族人数庞大,如果哪天有谁受了欺负,我们其他所有人就马上揣着砍刀和火枪钻进一辆大面包车,然后去报仇……”

  听听,就这环境下长大的杰克如今没惨死在街头或监狱已是万幸。这种流氓习性也使他多了个“球队毒瘤”的外号。在步行者时,先是跟着阿泰一起冲上看台与球迷对殴,之后又在场上公然与自己的主教练卡莱尔对骂,在更衣室里和球队老大小奥尼尔翻脸……这个人纵使本事再大,拉里·伯德与印第安纳也不想留他了。

  树挪死人挪活,杰克到了勇士后不但很服老尼尔森的管教,而且与队友关系也不错。纵使时而再来个对着裁判鼓掌,申请技术犯规之类的“小问题”,但他转会后步行者的衰落与勇士的崛起,也再次验证了这笔买卖勇士是赚发了。

  与小牛的第四场比赛里,有个勇士球迷举了块牌子,上面写着:Thankyou,Indy!(谢谢你,印第安纳)。是啊!作为“梦一队”的队友,穆林整个职业生涯都被伯德比在下面,现在两人都当了老总,“金左手”总算赚了老对手一把。

  新浪为《篮球先锋报》独家网络合作伙伴,该报提供所有内容,其他网站和平面媒体不得转载、复制或以其他方式变相传播,违者负法律责任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6,7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