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神射手罗兴梁》第五章 激活篮坛里程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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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2月17日15:57 新浪体育 | ||
一九九四年是台湾篮坛充满活力、朝气和希望的一年。因为在各界的期望与支持下,CBA正式激活(注:Chinese Basketball Association为台湾职篮的简称。另外China Basketball Association也简称CBA,指的则是中国篮球协会,一般称呼为大陆甲A男篮联赛),将整个篮球生态带进另一层次,也为台湾的职业运动,注入一股新活力。 在职篮尚未加入前,台湾的职业运动,只有职业棒球。棒球比赛九局下来,花了超过 篮球比赛当然比棒球更刺激,节奏更加紧凑。只有二十四秒的时间,就得想办法让球进篮得分,否则就得攻守易位。进攻精彩的球赛,得分往往还可以超过一百分以上。用不着苦等迟迟未来的全垒打,时时为大家送上令人惊声尖叫的灌篮与三分球。快速的攻防转换,除了现场观众看得过瘾,在电视机前的观众也舍不得离开座位。 看到台湾新纪元的篮球即将引燃,能躬逢其盛是件相当光荣的事。挑战另一阶段的篮球生涯前,总要学会如何面对选择题。这次也不例外,在进军职篮前,我还在考虑到底是打或不打。 遭受冷落,不如归去。 宏国队称霸甲组,一举进攻职业篮球的那一年,球团聘请外籍教练约翰?尼伦(John Nillen)。早在高中参加亚青杯时,就跟他合作过,当时他是技术顾问。外国教练的训练方式和本土教练大为不同,不过他倒是自有一套训练方法,算是中西合璧,所以那年亚青杯我们拿到第二名的好成绩。 换了时空再度合作,却有人事已非之叹。宏国当时除了有李忠熙,另外又有洋将雷克斯和新补进的后卫凯斯,堪称是所有球队中,外籍佣兵阵容最整齐的一队。面对好比八国联军压境似的宏国队,尼伦教练在调兵遣将上,开始忽略我的存在,上场时间与之前相比,大幅减少。内心只好自我戏谑,觉得他们都是外国人,所以比较好沟通吧! 说是尼伦教练刻意冷冻我,那倒也不是。每次在关键时刻,他好像开窍似的想起我,在最危急的关头,赋予我一决胜负的重任。到现在我还无法解释,这是否就是他对我的另一种看重?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至少他还会用我。 看到自己上场时间不多,心中升起“不如归去”的想法。大学毕业后,我马上得面临服兵役的问题。“如果上场时间少,倒不如先去当兵,苦练个两年,再出来让大家另眼相看。”当每个男生都无所不用其极地逃避当兵的命运时,我却把它视为当下逃避现实的归依所在。 “你想放弃篮球吗?当初你不是有把握要出人头地吗?”父亲当年的责骂,又再一次痛斥我想退缩的懦弱想法。没错!如果现在不打,退伍后再加入职篮,就得以纯新人的姿态上阵,感觉一定全然不同。利用职篮元年淬炼自己能耐的极限,再利用当兵两年的时间做修正。至少在入伍前达成一个设定的目标,也不是件坏事。 “这球我非打不可!”执意在职篮元年留下完美句点,于是我决定办缓征,晚一年当兵,先打好职篮元年再说,反正又不是逃兵。 立定志向,做好一切练习准备,摩拳擦掌,一切就等职篮起跑! 推翻十年所学 一开始从业余转换到职篮,比赛规则的改变,加上面对更多的洋将,不管是外在的技巧与内心的调适,都花了不少时间去磨练,可以说是新瓶装新酒。 例如,业余的进攻时间为三十秒,职业却只有二十四秒;而业余可以采区域防守,但职篮只能人盯人,主要是让防守有更多变化,不让高大队员一直站在禁区等篮板球。 别以为差个六秒、改变一下防守方式算不了什么,两者的学问可大着呢。从接触篮球开始,我已经打业余篮球的规则接近十年了。一夕之间,要推翻十年所学,不光是脑袋知道规则就可以,还得整个身体去调整。就连美国NCAA(National 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美国大学篮球协会)的大学生,在加入NBA后,常常因为面对规则的差异,而受到判罚。 就像开自排车的驾驶,累积十年的经验,技术当然够水准,但忽然要他换开手排车虽然开车要领不变,但连起个步都可能会经常熄火,而且开车的视野,也因为多了个换挡的步骤,而大为改观。 再加上我的身材在职篮里属于“娇小”型,洋将各个像蛮牛一样横冲直撞,每次上篮与他们碰撞,就像老一辈所说的:“好像撞到一座山。” 不过这也意味有更高的挑战考验着我。那股不服输的冲劲,总是在一次次的碰撞中,摩擦出更多的热能与斗志。不惧高大队员与果敢出手的胆识,也博得球迷和媒体的认同。 神童蜕变成神奇小子 我已经忘了从何时开始,有关于我的媒体报导都会在名字上头冠上一个新的绰号,“神奇小子”。 从职篮元年开始,罗兴梁三个字似乎就和这四个字密不可分。后来是球迷告知我,因为我在决胜时刻,总会有令人惊艳的出手,好比是突如奇来的三分外线,以及单闯禁区的神勇表现。“神奇”的表现加上娃娃脸的外形,所以媒体就封给我听起来很没杀伤力,但上场却令对手头疼的外号。 细心的球迷,总是对于自己欣赏球员的资料倒背如流。他们是我进入篮球领域里,交到的最无私的朋友。 国中时的“神童”,到职篮元年的“神奇小子”。我的外号总和“神”扯在一块,实在是受之有愧。事实上,在职篮元年的表现,我认为自己还有许多进步的空间。如果因为”神奇小子”的封号,而让我觉得自己真的很”神”, 反而会害得我画地自限。所以对这些封号,我只能说谢谢大家的看重,希望真有一天,表现出来的成绩不负球迷的期望。职篮元年我的上场时间达四百多分钟,排名宏国本土球员中第三名,仅次于周俊三和郑志龙。受到球队的重用,上场的机会与时间虽然很多,但由于还处于调适阶段,对自己的整体表现并不满意。叔叔和哥哥每次在赛后,除了提供一些场上的指导意见外,还帮我打气,认为才第一年,以后多的是时间可以向大家证明自己的能力。 尽管如此,我始终以高标准要求自己,非常在意自己表现不好的地方,尤其是在和郑志龙争夺职篮元年的“三分球王”这件事上。 三分球的肯定 “职篮的三分球等于是职棒的全垒打,每一个在NBA成名的球员,都经过三分球的考验,唯有透过三分球的考验,他们才能得到球迷的肯定。在他们功成名就之后,为了让自己在球场上的光芒散发出去,他们还是必须回头接受三分球的考验,像欧拉朱旺(Hakeem Olajuwon)、大卫·罗宾森(David Robinson)、尤恩(Patrick Ewing)与莫宁(Alonzo Mourning)……等,都是如此。” 这是美国《达拉斯晨报》(Dallas Morning News)专栏作家大卫.摩尔(David Moore),在塞尔提克队(Boston Celtics)的球员巴洛斯(Dana Barros)连续八十场投进三分球后,所发表的一段感想。而这篇报导,对于身为球队的三分射手的我来说,格外更显意义。 并不是想成名想疯了,才会死命地跟队友争三分球王的荣衔。对我而言,想要在职篮画下一个完美的句点,对支持我的广大球迷有所交代,能拿下三分球王,算是入伍前,暂离职篮的告别作。 郑志龙虽是我的队友,但在这场三分球的竞赛里,他是一位相当可敬的对手。认识阿龙到现在,他的鬼点子总是特别多,而灵活的脑筋也同样运用在球场上。他是我见过的所有球员当中,打球最聪明的人。不仅得分高,传球助攻有一套,且在场上的反应和判断,都比其它球员快个一两秒。在分秒必争的篮球比赛中,一秒的细微差异,往往就能左右比赛的结果。再配上他与生俱来的身体协调性与好球感。纵使他的重量训练做得不勤,但投球的稳定性非常高。就算他连续一个星期没练球,只要给他一天不到的时间稍微练习一下,就能马上调整好上场的准备。这一点,对于一两天没投球,球感就会跑掉的我而言,只能自叹不如,心生羡慕。 在三分线外出手后,到球进入篮网的剎那间,短短的零点几秒,却比冰河运动还要缓慢。总是满心的期望球能入网,只想听到“刷”一声,球应声破网的美妙音符。每进一球,就勉励自己:“只要再多进点球,就可以打败阿龙了!” 两个人互有领先,一直到球季最后,阿龙命中率升高。整个球季,他出手六十一次,投中二十七球,命中率四成四;而我出手一百三十五次,进球五十七个,命中率四成二,以些微的差距,让阿龙抱走了三分球王,令我觉得相当惋惜。但我告诉自己,这不是结束,只是另一个开始,这个头衔就先让阿龙保留吧! 没有死角的射手 虽然没拿下三分球王,但在职篮元年期间,经过高人的调教,三分球的精准度已突破大学时期的门槛,朝更准确的境界奔去。这位高人是连射手都佩服的射手——李忠熙。 这位身高仅一米八二的韩国射手,是以前台北队打琼斯杯时,天字第一号的头痛人物。标准的投篮姿势,出手快,让对手算不准他投球的时间差,再加上饶富智能的跑步移位,只要让他球一出手,对手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祷告,祈祷球不要进去。但老天总是特别不赏脸,硬是让他的球破网。 与其说是跟韩国队交手,不如说是李忠熙一人单挑对方五人。每个参赛队伍都清楚,要打赢韩国很简单,只要守得住他一个人就好。偏偏这么简单的事,却没有一队做得好。就连当时最强的美国队,也差点阴沟里翻船,输给体型矮小的阿里郎。身高跟我差不多,他却能打出每个人都认同的得分能力。眼前有这么好的学习对象,如果不向他讨教几招,枉我想当名成功射手的目标。可惜的是,在我准备当兵的那一年,他才执掌宏国的兵符,接受他的指导时间有限,否则一定能从他身上学到更多投篮技巧。 知道自己打完职篮元年就要当兵了,尽管所剩时间不多,但还是抓住每个机会,一有空档,就请他赐教。不过韩国人很贼,不可能一股脑地将他毕生所学传授给你,多少都会留一手,加上两个人原本就有语言上的障碍,所以一开始并没有得到他用心的指导。 我当然不会轻言放弃,我用彼此共通的语言——篮球,用自身的球技来做沟通,证明我是有心向他学习。同样身为射手,不久就获得他的肯定,卸下当初的心防,给了我一些投篮的意见。 他拿了之前在韩国打职篮的录像带给我参考,建议我除了重量训练持续加强外,重要的是要尝试以不同的角度和姿势投篮,一样能有高命中率。“射手投篮是没有死角的。”以他多年的比赛经验,道出这句比牛顿定律还具公信力的话。 “睡觉前,也要想着任何出手的可能。”他认为一天的比赛或训练结束后,睡前是省思的最佳时刻。那个时候,整个人较为放松,比较不受比赛情绪的影响,也能从不同的角度,自我审视一番。直到现在,不管眼皮再怎么重,在梦周公前,我还是抽出一点时间,安静地想想今天的投篮得失。 高中的李云光学长、大学的李鸿祺教练、职篮的李忠熙队友兼教练,他们三个人是我投篮入网时,最感谢的人。要是没有他们,我的投篮姿势不会这么标准,稳定性也没那么高,得以累积日后勇闯大陆职篮的本钱。 人一生当中可以遇上一位贵人,算是祖先保佑,我何其有幸,遇到三个。 职篮元年的挑战和收获不光只是在球场内,场外也正进行一场攸关我未来幸福的“光荣战役”。 害羞的客家郎 现在的老婆并不是我的初恋。初恋是发生在大二,经朋友介绍而认识的女孩。但两个人在个性上有所差异,再加上我是个身兼四职的兼职大学生,所以相处的时间并不多,感情也不稳定,大四那年便告吹,之后我更将全部心力投到不变的情人——篮球身上。 低调的爱情观,再加上眼睛里似乎只有篮球的存在,生活严谨,没什么花边新闻可炒,媒体还曾一度揶揄我为“不敢太早泡马子的客家汉”。我心里清楚,并非自己不想谈恋爱,守身如玉,只是还没遇到心仪的对象前,自己总不能像发情的公猫,到处寻找配偶。 告别第一段恋情后半年,老天可能看我一表人才,打球努力,却找不到心中的美娇娘,受人嘲弄,于是决定给我球场外的意外收获。拿不到三分球王没关系,重要的是抓住下半辈子的幸福,让我认识空姐女友,也是现在的老婆。 那是在一九九四年宏国队时期的事。球队训练结束后,队友刘义祥约大家一起去pub轻松一下,顺便认识他的朋友。原本我想去的意愿不高,又不喜欢喝酒,更不可能当着一大群不认识的人扭屁股跳舞,但大家兴致很高昂,拿着团体生活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悲壮理由当令牌,硬说我不去就是扫兴,拗不过大家的劝说,只好跟去瞧瞧。 坐在满屋吵嘈音乐的pub中,正觉得无聊,想找个理由先走。刚起身,就看到刘义祥的朋友和她的朋友迎面走来,其中有位女生紧紧抓住我的视线,刚起身的屁股又立刻坐下来,决定不走了。 “好辣!好酷!”这是第一眼对那位女孩的感觉,感觉她很难亲近。经过介绍,得知她是在长荣航空服务的空姐。当下我被她的外表深深的吸引,活到二十多岁,第一次尝到“一见钟情”的滋味。 郎有情,不知妹是否有意?职篮在当时已经算是家喻户晓的运动,宏国队是最受欢迎的队伍,而小弟我在宏国队也颇有知名度,于是就自信满满的问她认不认识我。 “我只知道郑志龙。”听到她冷冷的回答,喝进口中的饮料差点没喷出来。心里很沉地叹了一口气,“唉!篮球博士还是比神奇小子有名。”三分球王被他拿走,连知名度也比不过他,想到这里,心就更沉了。 “难道你又想放弃了吗?”父亲的叮咛用来追女孩也很受用,马上又打起精神,“只要有开始,永远都不会嫌晚。”如果用打球的拼劲与练习时不畏苦的精神,展开热情攻势,她多少应该会有所感动。 尽管自己知道并不怎么善于言语表达,但晚上还是一直找话题跟她聊天,希望能在她心中有个不错的印象。 三振不一定出局 没想到事与愿违!后来她朋友告诉我,她喜欢内敛的人,讨厌一直爱讲话的男生。第一次放开心胸找女孩子讲话,没想到就出师不利,成了别人眼中的多话男。 “其实我话不是很多,”原本想跟她解释,但觉得这句话一定会愈描愈黑,就像棒球场上的打击选手,第一支好球我没击中。接下来,她对我当天的穿着颇有意见。我个人认为没什么不妥,后来在一起后,她才告诉我,她有多受不了我那天的穿着:上半身穿着一件很像小混混会披在身上的花衬杉;配一条半发亮西装裤,风吹过来,还会拂起我的裤管,露出脚上的白袜子;更绝的是还套上与穿着不搭的咖啡色帆船鞋。 “这么年轻的人,怎么会打扮得这么老气!”没想到我的穿着也令她如此反感。早知道就穿队上球衣和球鞋过来,至少还不会让她嫌得一无是处。我又错失第二个好球。 她的母亲,我后来的丈母娘,对球员一直就没什么好印象。讲到球员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不要啦!很花心喔!”偏偏她和她母亲像是无话不谈的姐妹淘,只要是妈妈说的话,她一定会听。加上她弟弟又是“交友广阔”的排球高手,所以她潜意识里对运动员没什么好印象。 在我连答辩机会都没有的情况下,一连被投出三个好球,幸好在人生的运动场上,三振不一定代表出局。 棒球比赛有称之为“不死三振”的规定。就是当投手投出第三个好球后,原本打击者就该出局下场,但捕手如果漏接,这时打者就可以冲往一垒,假使捕手无法及时捡起漏接的球,并在打者跑往一垒前传到一垒手手套里,打击者就可以成功进占一垒。 对我来说,开始的三个好球并不代表我无法继续进攻。不肯轻易低头的想法,成就了不死三振的最大动力。 pub聚会结束后,大家正准备回家。天空突然下起大雨,看得出来她出门并没有携带雨具出门。看来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不顾队友得冒大雨回去,我自愿当她的司机兼保镖,护送她一程。虽然她对我的印象不是很好,但下雨天有人开车送她回去,倒是不错的建议。幸好平常就爱干净,所以车子里也保持得一尘不染,加上“小黑貂”坐起来相当舒适,她似乎开始觉得我不是一无是处的人。 “你的车子保养得不错,”煎熬一个晚上,终于听到一句中听的话。打铁要趁热,既然对我的评价有点提升,那么得赶紧采取行动。“要不要去看海?”这个提议有点老掉牙,况且外面刮大风、下大雨,到海边看海说不定还会被疯狗浪卷走。看得出来她对这个烂提议显得有点犹豫,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开口拒绝,毕竟我也是好心送她一程。 “没关系,我们不要下车,待在车子里面就好。”我一再地恳求,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她总算还是首肯了。看到她点头,我简直开心得要把油门加到最底。就这样,两个人听着音乐,开车到基隆的滨海公路,欣赏沿路的风景。但外头只能用小学课本中“天这么黑、风这么大”的词句来形容,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不同的场合,营造出不同的气氛,对一个人的看法也会有所不同。和刚才pub的嘈杂相比,在气氛安静、音乐柔和的车子里,经过一阵子的对谈,她对我的看法再度改变。一个晚上让我从天堂掉入地狱,又从地狱爬回天堂,内心的起落,比打一场球还要来得起伏不定。 就算回去被队友骂不重江湖道义、有异性没人性的攻击话语,也觉得无所谓,和我的幸福相比,这些话又算得了什么? 死缠烂打扭转劣势 外形漂亮,代表身边的蜜蜂也很多。有不少人和我一样,同时在追求她,甚至还有医生。和他们相比,我的条件算不上是上选,只有脸蛋比他们强一点,但这无法为我加分,好脸蛋反而容易让人产生花心的负面印象。 基于上述因素,一开始约她出来,她都不肯,总推说:“我要出国。”但哪有人每天都往国外飞,于是我跟她要班表,挑她休假的日子再约她,她也不给,这下伤脑筋! 不过既然开跑,就要追到底。一有时间,还是约她出来,海会枯、石会烂,总有一天会让我约到你。死缠烂打虽然有时会让人更讨厌,却是唯一方法,特别是对我这种追女孩子没经验的人。 好不容易约她出来吃饭,她竟然还带着学妹!“这算是揩油吗?”心里难免往这方面想,但至少她还是赴约了,凭这点我就该偷笑。然而,同时面对两个女人,心中不免慌张,加上又听不太懂她们在聊些什么,我顿时变成看野台戏的观众。或许正因为我的腼腆,让她开始对我产生好感,往后再约她就顺利许多。 联络次数多,对彼此的了解也随之加深。她终于清楚我不是花心的多话男,相反的,很像传统的客家人,老实又保守。我也发现她和一般的空姐大不相同,印象中的空姐就像“大和拜金女”的主角一样,唯物质享乐是瞻,爱情观很淡薄。但她却完全不同,很粘人。每次她要飞长途前一天,都会抱着我哭一整天。心中不舍之情自然不用言语,于是我想着自己能做什么,让她可以开心一点? 用心而非浪漫有次得知她要先飞到日本,再飞夏威夷,前后总共四天。当时职篮球季刚结束,于是向教练请假,买了机票,决定偷偷跟飞,给她一个惊喜。 在她毫无预警之下,我搭上她当天服务的飞机。等到她走到我身旁,正要递毛巾给我,她差点吓得花容失色,坐在旁边的乘客还以为发生什么事,对我们两个投以好奇的眼光。就这样,在她又惊又喜的情况下,陪她飞完四天的旅程。 后来她对我说:“那是我这辈子最愉快的飞行经验。”还夸我很浪漫,虽然我直说这没什么,但心里当然是暗爽很久。 和她在一起的任何节日,像是情人节、认识周年纪念日、生日……等,我都会花些心思帮她准备。记得有一次她生日,我在pub租了一个包厢,私底下请她的好朋友过来帮她庆祝。待她到来,一开门就看到她的死党都在,还有一大捧九十九朵玫瑰花,当时一朵要价要一百元。对女朋友,我可是不会小气。 从她开心地享受朋友羡慕的眼光看来,我知道这次算是出击成功。其实,我并非浪漫主义者,只不过对待当时未来的另一半,就像打球一样用心。只要用心,一定会得到相对的肯定。 入伍前代表作随着恋情顺利地展开,职篮元年也逐渐进入尾声。虽然无法拿下三分球王,但一开始就告诉自己,在入伍前,一定得打出一场代表作出来。我的诺言,终于在对幸福豹的比赛时兑现。 职篮元年的倒数第四场比赛,冲着不能开空头支票的尊严,面对幸福豹的缠斗,在上半场结束前,先砍个外线三分球,随即从洪长青手中将球抄走,独自上篮得分,取得暂时的领先。 好戏在第三节一开始又上演,在三分线外出手,被对方打手犯规,连罚三球。罚球时,听见全场球迷大喊:“罗兴梁!我爱你。”听到他们的加油,心里有说不出的开心,要不是还在比赛,我一定会毫不遮掩地笑出来。不管我是打先发还是后补,只要我一上场,他们的声音总给我用不完的元气,使我更加卖力。 在球迷的期望下,拿下这场胜利。令人开心的是,自己出色的表现,没有让他们空手而回。隔天媒体也大为赞赏我当晚的表现。 全季三十六场比赛,我场场出席,职篮元年只有七个人得到“全勤奖”,我就是其中之一。再加上我又获选第十八届亚洲杯最佳选手,可说是锦上添花。能在入伍前,再一次替台湾披上战袍,争取荣誉,算是“免费”提早报效军队。 当兵前几天过得特别忙碌,因为球队为我举办北、中、南,全省性的惜别会。全省走一遭后,才知道原来支持我的球迷,比我想象的多太多。看到他们顾不得七月艳阳天,不辞辛劳只为在我当兵前,对我说声“珍重再见”,让我好生感动。 每位球迷都花了一番心思为我准备礼物,看他们年纪还小,就省吃俭用地为我买礼物,心中很过意不去。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有位女球迷,将她留了多年的长发剪下来,邮寄给我,作为祝福我当兵的礼物。看到第一眼当然是吓一跳,不过知道她的用意后,内心充满感激。 还记得我当场唱刘德华的歌“谢谢你的爱”,作为小小的回报。我知道他们要的不只是这首歌,而是希望两年后,我还能在球场上“神奇”给大家看。这点,我有信心做得到。 在四百多位球迷“祝福”的歌声中,我暂时告别职篮生涯,开始七百三十个数馒头的日子,“神奇小子”摇身一变成了“光头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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