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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挑选裁判监督条件严格 必为退役裁判人品被认可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12月01日08:38  足球微博

  特约记者林涵报道 2010赛季,裁判监督重出江湖,那么,裁判监督是怎样选出来的呢?足协有些什么条件呢?

  在2010年,由于裁判监督刚刚恢复,所以,基本都是足协指定,但是,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比如是到刚退休的资深裁判,而且,必须连续参加过2008年和2009年两届国际足联FU-TUROIII项目裁判员讲师班,这个每年举办一次的讲师班,授课老师都是国际足联直接派来的讲师。

  而在中国足协“关于请会员协会推荐2011年中超、中甲联赛裁判监督、裁判员的通知”中,可以看到,足协对于裁判监督还是有着一定的条件限制的。除了“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遵纪守法,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的各项规定”、“身体健康,仪表端庄”、“能够随时接受并保证完成中国足协指派的各类任务”等比较虚的条件外,还对裁判监督的资历进行了比较严格的限定。

  足协要求,裁判监督必须是正常退役国际级或国家级裁判员、助理裁判员且执法过中乙及以上级别联赛,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对规则和裁判法有较深的认知和研究,人品和裁判业务能力得到地方协会和中国足协裁委会认可。也就是说,非正常退役的前裁判不在选择之列,另外,要想成为裁判监督,必须在中国足协或是会员协会担任过裁判讲师、裁判监督、裁判长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能力。

  除了对资历进行限定,足协还要求,裁判监督不能超过60岁,而且,不能与任何俱乐部以及球队有关联关系,也就是说,退役后不能与俱乐部存在利益关系,即使是挂个虚职也不行。

  2010年中国足协选定了10名裁判监督,他们是刘铁军、王恩久、陆建平、聂晓东、冯文强、张生杰、郁静、周德铨、杨志强、左秀娣、张宝华。而在刚刚过去的2011赛季,达到了22名,这22人中,足协规定,北京、上海、天津可以推荐3-4人,其他地方会员协会、行业体协可以推荐1-2人。实际上,北京达到了5人,上海4人,天津和河北各是2人,其他地方会员协会各有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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