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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虹:没持有过雷曼的股份 我知道是谁在背后搞鬼

  昨天上午,中超公司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双方签署中超联赛广告设备合作协议。至此,喧嚣多时的“雷曼门”也算告一段落。与签约本身相比,会场外发生的故事显然更让人感兴趣。本月23日晚,全国诸多足球记者均收到一条匿名的短信,短信的内容中称,中超公司副总李虹(微博)与雷曼勾结,以中超公司总价超过2亿元的广告价值,换取了价值仅约2000万元的LED设备。这条短信很快引起外界巨大的反响,前任中超公司代理总经理,也是此次与雷曼公司合作一事的先期主导者鲁俊,在其即将“转正”之前,也是有类似的短信,指责其滥用公款,而鲁俊最终黯然辞职,与此事不无关系。

  自从这条匿名短信被公布后,中超公司副总经理李虹就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这两天她的电话几乎每隔几分钟就会响铃,问的全是这件事情。然而,出现在昨天签约仪式现场的李虹似乎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身穿一身红衣的她一脸轻松,除了要招呼好来宾外,她还不断和相熟的记者打着招呼。对于有关这条短信的问题,李虹也是来者不拒,一一回答,甚至在签约仪式后,还专门告诉记者,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尽管给她打电话。不过,随后不久,就传出了李虹手机在仪式现场被盗的消息。

  “这个人肯定是或者曾经是这个圈里的人。我其实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只是我没想到他(她)会这样无耻。”

———李虹

  成都商报(微博)记者专访中超公司副总经理李虹

  我知道是谁在背后搞鬼!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找到李虹,并谈到了这次的匿名短信事件,原本一直表现得很平和的李虹有些激动了。在接下来长达半个小时的采访中,李虹除了针对质疑一一作出解释外,还不断强调自己今后还要在足球圈内工作,不会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开玩笑,自己的一切说法都是真实可靠,经得住时间考验。采访最后,已经有些愤怒的李虹明确表示,自己知道是谁在背后搞这些事情,自己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可能。

  我没有持有过雷曼的股份

  你对那条短信如何看?

  李虹:很显然,这是诬陷。别的不说,我只是一个副总,怎能有如此的权力和能量在媒体高度聚焦、董事和股东高度监督、领导们高度重视的项目上如此地胆大妄为,出卖股东利益。就算我敢,领导、中超公司的董事他们会容许我这样做么?我欢迎他们去纪委举报、去沈阳举报。我在国企当了多年总经理,如果我这么干,早进监狱了。

  能谈谈具体的签约过程么?

  李虹:实际的签约在10月8号就完成了。而就在9月30号,我还专门给中超公司所有的董事一个一个地打电话,再一次征求了他们的意见,旁边有专门的人做电话记录,如果你需要,可以拿去看。第二天,我还给所有的董事又发了一次传真,将协议的内容完完整整传了过去。等他们签字画押后,我才去的深圳。

  有消息称你与雷曼关系密切,这是否影响到你的立场?

  李虹:我07年确实在雷曼工作过8个月时间,这件事我也向董事会汇报过,我没有跟任何人隐瞒过工作经历。雷曼确实是我推荐给中超公司的,但那是因为我了解这个公司的实力。而且正是因为我跟雷曼的这个关系,在整个过程中,我都是刻意回避的,只是在后期的谈判扯皮中,我才顶了上去。为了给公司争取利益,甚至经常和雷曼的人拍桌子,这一点很多人可以作证。(记者昨日曾就此事采访了雷曼副董事长王丽珊,她表示,4年前李虹的确曾在公司任职,但因个人原因半年后就辞职了。而且王丽珊还透露,李虹推荐雷曼并不是因为有利益,而是刚上任,想做些成绩出来。)

  有知情人说你持有雷曼的股份,是否属实?

  李虹:无中生有,完全是无中生有(此时李虹开始激动,声调变大)。雷曼是一家上市公司,任何东西都有报表的,你们可以去查一查,在它的股东里面,有没有李虹这个人。这不是笑话嘛,我就待了8个月,而且还是个副总,公司就能给我配股份了?此外,我可以用我的人格来担保,我从来就没买过一支股票,更别说雷曼的股票了。(记者曾就此咨询雷曼光电的工作人员,被告知,“并不知道李虹这个人”。记者查阅雷曼光电的招股说明书,也未在高管和股东之中查询到此人。)

  赞助费的比较是在偷换概念

  有消息说雷曼此前称自己在国庆60周年时为天安门提供LED屏是撒了谎。

  李虹:实际情况是这样,雷曼提供的是二级发光管,然后由他的一家下游厂家负责组装成屏,产品主要供应海外。业内的人都知道,一个LED屏本来就是由很多的小灯组成的,关键就是看这些灯的好坏。因此,在这一点上质疑雷曼,是在偷换概念。雷曼是一家上市公司,他如果敢撒这样的谎,他们能过得了证监会那一关么?而且,这次提供给中超赛场的LED屏,同样是由雷曼生产灯管,然后由当时为天安门提供LED屏的那一家厂家来组装。

  有一种说法是,雷曼之前称自己提供的设备总价7500万,但最终只值2100万。

  李虹:这个你让我怎么说呢,LED行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行业并不是很规范,关于定价这方面也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我举个例子,LV包,如果光说它的成本价值,能值几万么?这其中还有一个品牌价值的问题。

  对于短信中提到的几个金额数字,你如何解释?

  李虹:短信里说中超广告是2分钟800万,万达出了5500万才给10分钟,而雷曼却有12分钟。这个问题,首先,万达花这个钱,并不光是为了场地广告,他们权益回报的最大内容是冠名,是曝光度,不能光用场地广告来衡量。其次,中超公司的合同,从来都是根据赞助商不同的级别,给予相应的广告时间,曝光率,以及品牌推荐活动等等回报,场地广告只是其中之一,从来没有什么单独的2分钟就是800万这种概念。你拿其中之一,来比较整体的东西,这是在偷换概念。这是用膝盖都能想清楚的问题了,什么知情人水平这么低。至于第二次协议中增加的1540万的费用,是在二圈广告被否定后,我们经过商谈后决定的。35万的维护、维修费用标准被减至22万,其他的维修人员费用也包括在其中,这样14家俱乐部5年的总费用就为1540万。这个钱已算被控制到最低值范围。

  这条匿名短信对你的影响大吗?

  李虹:应该说,对我的工作影响不大,但对我的人格是一种侮辱。这是一个在利益的驱使下所做的无耻报复行动。如果说是LED业内雷曼的竞争者,但他们怎会知道足协官员、媒体和所有俱乐部老总们的电话。所以,肯定是或者曾经是这个圈里的人。我其实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只是我没想到他(她)会这样无耻。

  你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来回应?

  李虹:我不想去调查,主要是不想让我们的精力牵扯进去,我希望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未来的工作上。但是,我这次忍了,不代表就能一直忍。如果再继续出现这样的事情,那么我会通过法律途径,通过公安机关来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于洪臣:与雷曼的合作没有猫腻

  在昨天的签约仪式上,按照足协给媒体记者的发布会流程中,足管中心主任韦迪是第一个发表讲话的人。不过,韦迪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在发布会现场,足管中心副主任、中超公司董事长于洪臣就成为在场足协最高领导。对于这份合同,于洪臣表示认可,他说:“与雷曼的合作有益于中超今后的发展。”

  于洪臣强调与雷曼合作没有猫腻:“雷曼是上市企业,一举一动都要接受公众监督;中超公司完全按照章程,先后召开过两次董事会和一次股东大会,进行了充分评估论证,得到董事会支持,通过股东大会一致表决确认的。”本组稿件由成都商报记者 何鹏楠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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