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0月21日,中国足协针对19日进行的天津与上海的足协杯半决赛的违纪行为处罚决定。其中,上海申花(微博)(微博)的于涛(微博)由于踩踏泰达球员比拉斯科被停赛4场、罚款2万。姜坤(微博)因挑衅泰达球迷被停赛2场、罚款1万。
视频-于涛踩踏染红 解说:人性之卑劣肮脏暴露无疑媒体来源:新浪体育足协公告称,根据裁判员、裁判监督、评议组报告、比赛录像及当事人陈述等材料,在比赛进行到40分钟时,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6号运动员于涛故意踩踏天津泰达(微博)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10号运动员姜坤用身体及语言挑衅观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禁止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6号运动员于涛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四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禁止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10号运动员姜坤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二场,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同时,中国足协希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队内官员、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赛后,于涛曾通过新浪微博表达自己并非故意踩踏,而中国足协则根据裁判和比赛监督的陈述作出了自己的判罚。
(新浪体育(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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