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10月19日北京消息:上周末中超联赛北京国安(微博)与长春亚泰(微博)的比赛中,王栋(微博)因不满判罚,栋用身体撞击裁判员造成不良影响;而王万鹏(微博)则在场边向看台的球迷做出侮辱性手势。对此,今天下午足协做出处罚决定,王万鹏及王栋两人均被处罚暂停比赛六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处罚。
视频-长春集体不满点球判罚 王栋失控顶撞主裁判媒体来源:新浪体育北京国安与长春亚泰的比赛是上轮中超联赛的焦点战之一,双方为亚冠名额而战,因此比赛进行得非常激烈。比赛进行到第21分钟,王万鹏防守中被主裁判罚了点球,王晓龙(微博)主罚命中,这引起了亚泰教练和球员的不满,他们冲入场内抗议裁判的判罚,恼羞成怒的王栋更是用胸部撞击主裁。这个球的判罚显然影响了亚泰球员在比赛中的心态。
随后在第39分钟,王栋主罚的角球帮助外援多利补射破门扳平比分,多利进球后跑到场边,队友们也跟过去祝贺。就在此时,亚泰后卫王万鹏竟然跑向场边向国安球迷高举双手竖起了中指,这个朝国安球迷竖中指的动作虽然没被主裁看到,却被场边的摄影记者拍了个正着。而在第74分钟,王万鹏侵犯徐亮(微博)(微博)吃到本场第二张黄牌被红牌罚下。
虽然事后王万鹏已经向北京球迷公开道歉,但处罚在所难免。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在比赛中,运动员、官员以向他人吐唾沫、打手势等非道德方式侮辱、侵犯他人的,将被停赛至少5场,并处至少25000元的罚款。由于王万鹏及时表示道歉,纪律委员会多数委员倾向于给其停赛6场,罚款3万的处罚。而王栋也将因侵犯比赛官员,处罚将被加重一倍,纪律委员会决定追加给予其停赛6场和罚款3万的处罚。
今天下午足协做出处罚决定,王万鹏及王栋两人均被处罚暂停比赛六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处罚。处罚详情如下:
关于对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运动员
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10月15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七轮第212场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与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北京市工人体育场进行。
根据裁判员、裁判监督、裁判评议组报告、比赛录像及当事人陈述等材料,比赛进行到23分钟时,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6号运动员王栋用身体撞击裁判员,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6号运动员王栋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六场;
二、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比赛录像及当事人陈述等材料,比赛进行到39分钟时,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2号运动员王万鹏做出侮辱性手势,造成恶劣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2号运动员王万鹏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六场;
二、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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