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1日,中超公司董事会经过三个半小时议程,正式选聘45岁的上海籍广告界人士鲁俊为中超公司第四任总经理,任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年薪24万元。在“内定”传言中上任的鲁俊当众表决心:“我和我的团队,将义无反顾,竭尽全力,打造真正意义上的赛事运营。”
可短短半年后,这位雄心勃勃(或称为野心勃勃)的鲁总却“主动”请辞了。
“中超公司三年内上市,员工收入翻倍!”
——鲁俊上任后,在第一次中超公司内部会议上就口出豪言。
“从今年开始中超公司每年的收入会呈阶梯状逐年上升,预计明年达到人民币4亿元,2013年突破5亿,2014年则预计达到6.5亿,三年内的总收入则达到破纪录的15.5亿元。”
——鲁俊在中超公司会议上设定了自己的执政目标。随着他的黯然下课,这些都成了镜花水月。
“我不能把自己累死吧,我觉得我还是回到自己熟悉的专业领域去做事业更合适。”
——相信鲁俊明白什么叫隔行如隔山了。
10月10日,深圳。从中超公司总经理位子上“主动下课”的鲁俊,回到他的“大本营”后情绪并不沮丧,晚上邀请一帮弟兄们外出宵夜。酒酣耳热之际,鲁俊仿佛不经意地说了一句:“中超公司老总我是不能再干下去了,不然,迟早会出事情的。”大家竖起耳朵想听个下文,鲁俊的话却戛然而止。
鲁俊在媒体眼中是个神秘人物——不知是何方神圣,又如何能掌舵中超公司?要知道,构成中超公司董事会的可都是响当当的人物:董事长由足管中心副主任于洪臣担任;总经理是鲁俊;董事有长春亚泰老板刘玉明、山东鲁能常务副总韩公政、北京国安副总张路、青岛中能老总于涛、天津泰达总经理李广益;监事三人,分别是原河南建业“美女老总”杨楠、杭州绿城老总沈强和中超公司总会计徐燕。想想谁的名头都不比鲁俊的小。
事实上,中国足协高层与鲁俊相识应该是在2010年。作为广告人,鲁俊促成了由他代理的新飞冰箱赞助中超联赛,今年年初的亚洲杯鲁俊也自费随队到了多哈,应该说中国足协高层与鲁俊有较长时间的接触和了解。今年3月14日,德高望重的郎效农辞去中超公司老总职务,中国足协3月18日发出招聘通知,3月21日宣布鲁俊为继任者,前后只用了三天时间,难逃“内定”之嫌,但也绝不是头脑发热。
据知情者讲,鲁俊是性情中人,说话直接,不玩心计,有过人之处。其例一,郎效农曾算过这样一笔账:中超联赛的冠名加广告牌,还有电视转播和产品开发等等,都算在一起,干好了一年不过2个来亿。鲁俊改变了原来的盈利结构,他把所有资源细化,比如说赞助商原来利用各俱乐部资源是无需另外付费的,但鲁俊坚决要求他们今后要额外给钱。另外,今年电视转播的价格也绷得很紧,不再给电视台太多优惠。其例二,鲁俊为中超公司移植了广告公司的做法。他给员工开会时讲,今后要成立更多的子公司,比如说影像制作公司,卖图片和视频等等,将来这批骨干力量就是众多子公司的老总。知情者说,鲁俊勾画的蓝图是中超公司这家“坐商”前所未有的事情,他的很多想法确实让人听着激动。虽然美好的明天还没到来,但中超公司员工的既得利益却实实在在——鲁俊上任后大家的工资增加了1000元至2000元不等。
鲁俊虽然思路比较超前,也落下个“大言不惭”的恶名。在他半年的任期内,中超公司的经营状况没有太多起色,新飞不玩了,中超联赛冠名“万达广场”,这其中究竟有多少属于鲁俊的功劳,谁也说不清,因为毕竟在他之上有于洪臣和韦迪,再往上还有国家体育总局的蔡振华副局长。
了解鲁俊的人分析,他之所以不愿意再干下去,担心迟早会出事,主要是因为他的广告经验确实丰富,但从没在体育产业,更没在足球圈子里干过,“在推行改革中触及旧势力的利益而被打击,而将来有可能面临的结局是他无法预知的”。
11日,中伊之战,鲁俊被邀请到包间内看球,走上主席台时碰到福特宝公司的官员,鲁俊和他们一一握手寒暄,亲热得不得了,实际上大家分开也没几天。有媒体想借机采访他,鲁俊非常客气:“我已经不是中超公司老总了,不在其位,不说为好。但我们的心愿都是一致的,祝中国足球早日腾飞。”言罢,又招呼一班朋友,“晚上我做东。”在场的人说,就冲着他在中超公司这半年,每天比员工上班早,下课后一句抱怨的话没有,这个上海人是个爷们。
鲁俊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被“内定”成中超公司总经理,主动地挂印而去。六个月中超生涯,曝光次数受关注度累计超过前半生。给中国足球打工都这般命苦,和高洪波一样,全是稀里糊涂地来,莫名其妙地走。
“三宗罪”让他名誉扫地
时间回到今年3月21日,郎效农宣布辞职,中超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鲁俊出任中超公司总经理,试用期六个月。有媒体透露,鲁俊对董事们有关经营和管理的问题逐个进行了阐述和解释,获得了在场董事会成员的信任。
不过,随后的故事却证明,一个圈外人想在中国足坛这个大染缸里混出一番事业是何其之难。
第一宗“罪”:搅黄“金立”冠名中超
3月初,通过深圳市云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传播”),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立”)开始与中超公司接触,准备冠名2011中超。然而,直到7月万达集团买下中超冠名之前,中超一直是“裸奔”状态。
作为中超公司总经理,鲁俊的任务之一是为联赛找到赞助商,结果却适得其反,鲁俊的说法是,金立方面在最后时刻提出附加条件,最终导致合作无法完成。实际情况是,中超公司的开价是一年不能低于6000万元,后来双方谈到了4500万元,不过,在签约前夕出现了新情况。3月28日,国内某体育专业媒体刊登标题为“贪官刚除,奸商又至”的文章,称鲁俊多年前诈骗老东家30万元。3月29日,云传播和金立向中超公司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不增加冠名费的前提下,希望中超公司赠送中国之队的赞助权益。增加中国之队的赞助权益是为了弥补中超现在存在的比较大的负面形象。”不言而喻,“负面形象”指的是鲁俊。
第二宗“罪”:贱卖中超二圈广告牌
6月16日,中超公司与深圳雷曼公司签订了一份长达六年的合同,将在六年时间里免费为中超14个主场提供总长3360米的LED全彩显示屏(广告板),总值7000万元左右,而雷曼每年不但收入一定信息费、维护费,甚至连其员工的差旅费都要中超公司报销,合同里还试图包括比赛现场和东方卫视的广告时段,合同规定,雷曼将获得14个赛场主席台对面长达110米的二圈固定广告板资源,其经营收入全部归雷曼,中超公司必须担保的最低收入以2000万元/年计,六年也达1.2亿元。
中超14家俱乐部累计1540米的二圈广告板被估价为2000万元/年,多数俱乐部表示“严重低估”,按照现有的价值估计,六年的广告牌收入约为2.7亿元。根据记者周三获得的消息,在新合同中,二圈广告不再完全归雷曼,只给一部分,雷曼付费7000万元。
第三宗“罪”:半年招待费超历任总和
21日中午,一个神秘号码向中超公司董事长、足球管理中心副主任于洪臣发送匿名短信。举报人在短信中自称为中超公司员工,举报鲁俊在试用期间,滥用公款作为公关费用。巧的是,这一天刚好是鲁俊试用期的最后一天。
中午11时左右,鲁俊和司机驱车前往医院,刚刚出门没多久,两人的手机上都接到了一条同样的短信:“于主任(即董事长于洪臣),我是中超公司财务人员,我向您反映一个中超公司发生的严重问题,为了自我保护,我换了一个号码给您发信息请您理解。鲁总到中超公司六个月了,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直线上升,已达到数十万之多,全部为鲁总个人吃饭和去夜总会消费、叫小姐及部分他安排到中超公司工作的人员的费用票据,票据由姚雪旻、于萍、于敏、老季等人分别填写报销,望领导关注此事,以免以后查账出现问题。请领导对我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谢谢!”
本版撰文 新报记者 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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