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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公司股东会通过与雷曼合作方案 三环节做修改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7月12日20:21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7月12日,中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集体讨论了与雷曼光电公司合作一事,经过16家中超俱乐部的股东代表集体表决,一致通过了中超公司与雷曼光电公司的合作方案。不过,最终通过的合作方案与之前雷曼光电披露的合作内容差异非常大,中超公司不仅取消此前最具争议的二圈广告资源的回报,同时取消了东方卫视的广告回报,最终只同意雷曼公司在每场比赛享有现场LED广告展示6分钟的权利。

  关于中超公司与雷曼公司合作一事,在雷曼光电公司率先披露了双方的合作协议内容之后,一度引发轩然大波,不仅媒体质疑中超公司,中超公司的股东们也对此强烈不满。尤其对于其中一条:雷曼光电公司享有中超二圈广告资源,中超公司每年提供不低于2000万市场价值广告这一条。

  就在今天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中超公司已经先期召开了董事会,当时董事会成员就明确提出反对将中超二圈广告资源提供给雷曼公司,同时几家中超俱乐部代表都一致提出,应当召开股东大会,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在中超赛场应用LED广告,是否与雷曼光电公司合作。正因为如此,中公司才决定在7月12日这一天召开股东大会研究此事。

  12日上午10点30分,16家中超俱乐部的股东代表、中超公司董事长于洪臣、秘书长刘殿秋、总经理鲁俊共同出席了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关于与雷曼公司的合作一事。会议上,全体股东首先讨论了中超公司是否决定使用LED广告板。对此,大家一致认为,相比于过去陈旧的帆布广告,中超公司应当启用LED这种电子彩色显示屏的广告板,这也有助于提升中超联赛的形象。

  在通过了这个方案之后。接下来研究的是如果中超赛场使用LED的话,是否一定要与雷曼光电公司进行合作。对此,16家俱乐部的代表认为,如果还是按照之前雷曼公司公布的合作内容合作,大家肯定不会同意。但如果修改双方合作内容,也并不排斥雷曼公司进行合作。

  在这一环节的讨论之中,最终大家再次达成共识,可以与雷曼公司进行合作,但雷曼公司不能称之为赞助商,准确地来说是中超公司的产品服务供应商的身份。因此,赞助商与供应商的身份不同,得到回报自然也不相同。

  在确定了与雷曼公司的合作性质,股东大会也进入了讨论的重点环节,就是服务与回报问题。第一、在合作时间上,修改了原来合作6年的草案,改为3+3的合作广告,也就是在合作3年之后,根据双方合作情况决定是否延长3年的合同。

  第二,依旧是雷曼光电公司向中超联赛除深圳红钻和长春亚泰俱乐部之外的14个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主场比赛场所提供LED全彩显示屏(广告板),中超各俱乐部不承担LED设备费、使用培训费、维修费。就此,股东们的意见是,既然是产品供应商,雷曼公司就应当提供LED的设备,并负责培训。至于维修费,原则上可以由中超公司来出,但作为雷曼公司,也应当保证提供的LED设备在3年之中的维修率是多少,也就是说不可能这种设备3年之内经常要维修。如果是这样的话,3年之后肯定不会继续合作。

  第三,中超公司提供的回报,这也是今天研究的重中之重。之前雷曼公司披露的二圈广告资源回报已经早在董事会的时候就被否决,因此二圈广告回报一事根本不在讨论之中,也就是被正式取消了这一回报项目。在其他回报项目之中,原来草案之中的在东方卫视现场直播的比赛中,雷曼光电有1条15秒的广告机会。最终股东大会达成的共识是,雷曼光电在赛季内享有在LED全彩显示屏(广告板)已交付使用的中超联赛赛场中展示企业、品牌广告的权利,每场比赛展示时间不少于6分钟(上下半场各3分钟)。

  最终,股东大会共同通过与雷曼公司合作的三项内容,由中超公司负责与雷曼光电公司进行通报,如果雷曼公司同意双方的合作方式与内容,就可以正式与雷曼公司签约。(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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