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永军)昨天,记者获悉,万达就3年5个亿资金投入与中国足协签订了一个框架性协议,5亿资金将详细分散到中国足球6个领域。而在框架协议中,万达方面突出了话语权。
据了解,3年5个亿的资金具体分配将为以下六个方面:第一,资助青少年球员留洋,每年4000万元,3年共1.2亿元;第二,冠名全国青少年足球比赛,每年为1000万元,3年共3000万元;第三,冠名3年中超联赛,总冠名费用为1.6亿元;第四,裁判制度改革,每年1000万元,3年3000万元;第五,男足国家队选帅,每年费用为4000万元,3年1.2亿元;第六,女足选帅、冠名女超,3年总费用为4000万元。所涉及这六个方面,中国足协将和万达分别签署具体的单项内容协议。
在这个框架性协议中,双方就具体的责权利等有明确规定。万达方面明确要求:“如果中国足协在大框架协议中,只要有一条违反双方约定,万达有权全面终止与中国足协的合作。”例如在中超冠名费用方面,万达明确提出:“冠名费支付方案需经万达方面同意,且不得挪用。”譬如在冠名合同之中,王健林提出了两个“硬性指标”,第一是不得让联赛停摆,第二是不得取消升降级。万达方面同时拥有审计监管的权利,目的是确保赞助费用真正落到实处。